白石寺位於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白石寺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
時代清代
編號264
登錄2012年7月16日

白石寺位於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文勝鄉白石寺村二組,坐西北向東南,原有規模較大,現存前殿和中殿單體建築2棟,間距5.7公尺,分別建於清康熙伍拾伍年(1716)和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占地面積823.21平方公尺,採取嚴格對稱的軸線佈局,前殿又稱佛爺殿,中殿又稱老君殿,依次排列在軸線上。建築均為穿鬥抬梁式木結構,青瓦屋面,單簷,歇山式頂,四角微翹,簷下設卷棚,辟外回廊,下部為板壁格窗,上都為編壁牆,下築高臺。前殿面闊三間8.83公尺,進深二問6.5公尺,通高8.08公尺,台高1.1公尺,長、寬均10公尺,上墨書“清乾隆三十五年歲次庚寅仲夏”年款及工師姓名等。中殿面闊三間14.8公尺,進深三間8.1公尺,通高9.32公尺,台高1.12公尺,長14.8公尺,寬13.7公尺。前後額坊上均施平身科斗拱,部分已毀,現存五組,斗拱皆為五鋪作。上墨書“皇清康熙伍拾伍年歲次丙甲正月拾堂大吉良辰監立”及1963年補修年款、工師姓名等文字。裝板、雀替等構件上雕喜鵲鬧梅、魚、折枝花卉、鏤雕纏枝花卉等,梁、柱均彩繪纏枝花卉及雲紋圖案,台基面雕動物圖案。白石寺主體建築用材粗大,工藝精湛,配置得體,風格協調,頗具匠心,對研究清代古建築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2]

註釋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