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殿監,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1],掌管各殿院洒扫之事[2][3]

官制 编辑

  • 掌印,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首都人员 编辑

洪武时期 编辑

建文时期 编辑

永乐时期 编辑

刘通[4]

洪熙时期 编辑

宣德时期 编辑

正统时期 编辑

景泰时期 编辑

天顺时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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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时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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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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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时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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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都人员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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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1. ^ 黄岩,范传南,李森编著. 中国历史百科知识.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2.05: 152. ISBN 978-7-206-08754-7. 
  2. ^ 明史·职官志三》:“盲殿监员同尚宝监,掌各殿及廊庑扫除事。”
  3. ^ 王俊良撰. 中国历代国家管理辞典.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2.06: 200. ISBN 7-206-03983-9. 
  4. ^ 《故太监刘公墓志铭》:“甲午,征进瓦剌,次九龙口,忽见班慷葛剌,大战胡寇摧遁,公独骑追及,手摛虏酋二人,得胜而还,能声益彰,特进公直殿监太监。”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