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礼仪溯源中国作为东方文化的发源地,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誉。夏礼、殷礼、周礼,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中国古代最早、最重要的礼仪著作是《周礼》、《仪礼》和《礼记》,合称「三礼」。禮制系統之龐大、禮數之繁,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美誉。[1]禮大致上可以分為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射礼、酒礼、朝礼、聘礼八類,包含著一個人生老病死的過程,以及種種社會關係。西周灭亡后,其礼仪制度的主体和精神被儒家学者所继承。
朝鲜于15世纪曾命集贤殿儒臣详定《五礼仪》,悉仿杜氏《通典》,旁采群书,兼用中朝诸司职掌、洪武礼制、《东朝今古详定礼书》等,参酌损益制定了《国朝五礼仪》,奠定了朝鲜后世的礼制规范。
日本参考唐朝礼仪律令制度,于718年制定的《养老律令》纳入了"礼"的内容。江户时代,水戶藩主德川光圀主編《禮儀類典》514 卷,再興王室禮儀制度,亦積極推行各種禮儀活動。特地請朱舜水規劃釋奠禮儀,也請教五廟之制。礼仪被上升到等级制度的高度,《家康遗训》就有对于等级制度礼节的规定,如第四十五条写道“平民对武士失礼,武士可杀之”。幕府颁布针对大名的《武家诸法度》和针对嫡系家臣武士"骑本"、"御家人"的《诸士法度》中明文规定: "奖励文武忠孝,以正礼仪"或"励忠孝,正礼法" 。日本最著名的禮法流派是小笠原派。
昭和13年(1938),日本文部省成立「作法教授要項調査委員会」,当时礼法的最高权威、《日常礼法心得》的作者、贵族院议员、侯爵德川义亲任调查委员长。不久文部省颁布《昭和国民礼法要项》,在学校贯彻实施,标志武士道礼法成为日本全体国民修身教育的一部分。日本国民礼法对姿态、最敬礼、参拜礼、敬礼、问候、言语、起居、递交、包结、服装、皇室礼法、家庭生活礼法、社会生活礼法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