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加词

生物学术语

种加词(specific epithet),又稱种小名種本名,可以用來形容屬名的,指双名法物种名的第二部分,另一部分为名。

植物学名命名法中,“种名”指的是物种的完整学名;而在动物学名命名法中,“种名”既可以指种本名,也可以指学名。例:智人的学名为Homo sapiens,此为种名,由两部分组成:Homo是属名,sapiens是种名(種小名)。

语法 编辑

在语法上,双名法学名(三名法学名也是如此)必须被视作拉丁语词组,所以种名常被称作“拉丁名”,不过更准确的说法是“学名”。在拉丁语法中,种加词可以是:

  • 属名的同位语,作形容用:与属名的“性”不必一致,通常是俗名或者是相似生物体的属名或种加词。例如 Panthera leoPanthera 为阴性,leo 为阳性)
  • 所有格,作形容用:
    • 这种所有格命名方式,在寄生性昆虫中很常见:例如 Xenos vesparum 捻翅虫(拉丁原义:外来者 Xenos + 胡蜂的 vesparum
    • 人名和地名也在所有格中使用:例如 Latimeria chalumnae 東非矛尾魚;属名 Latimeria 是首次辨認出此種的科學家瑪羅麗·考特內-拉蒂邁(Marjorie Courtenay-Latimer,南非東倫敦博物館館長)的名稱,種加詞 chalumnae 指“查朗那河(Chalumna river)的”,首次被拖網漁船拉上岸的地方(河口)。
  • 形容词:需与属名的“格”及“性”一致。例如 Felis silvestris斑貓(森林的貓)

参见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