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

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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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英語: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是美国聯邦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門,其部長為美国内阁閣員之一。負責的任务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维护美国政府的法律利益、保障法律对美国所有公民平等和打擊國內或跨國的犯罪等。美國司法部相當於其他國家的司法部或內政部。

 美國聯邦政府機構
美国司法部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Seal of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svg
美國司法部標誌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svg
美國司法部旗幟
Flag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svg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870年6月22日
1870年7月1日
機構類型司法部, 美国联邦行政部门
机构驻地 美國華盛頓特區
僱員數11.3114万人
年度預算額299亿美元
机构首长部長梅里克·加兰
副部长莉薩·莫納科英语Lisa Monaco
助理部長:凡妮塔·古普塔英语Vanita Gupta
訟務次長伊莉莎白·普雷洛加爾英语Elizabeth Prelogar
上级部门美國聯邦政府
下設机构联邦调查局
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
美国缉毒局
美国法警
美國聯邦監獄管理局
授權法源1789年司法法[*]
網站www.justice.gov
影像资料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headquarters, August 12, 2006.jpg
美國司法部總部-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大廈

其部門首長稱為美國司法部長(Attorney General)。現任部長為梅里克·加兰。司法部另设副部长、助理部长及訟務次長。由司法部管理的联邦执法机构包括:联邦调查局(FBI)、美国法警(USMS)、美國聯邦監獄管理局(BOP)、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美国缉毒局(DEA)及美国司法部监察长办公室(OIG)。

历史编辑

美国於1789年设立了檢察總長(Attorney General)一职,此職務起初為兼職職務,其任务是为美国国会和总统提供法律咨询,但随着美国聯邦政府官僚机构的扩大,这个职务的工作量也不断增大,1819年时已无法继续充当国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

1870年6月22日,美国国会决定建立司法部,此部门于1870年7月1日正式執行職務。这个部门的增設对檢察總長(即美國司法部長)的任务、薪金和地位都没有改变。在聯邦司法部長之下,另設聯邦訟務次長(Solicitor General),其任务是在法律纠纷中在美国最高法院代表美国政府參加訟辯。不過在比較重要的法律案當中,仍舊由聯邦司法部長出席法庭審理。

机构设置编辑

美国司法部设美国司法部长(Attorney General)、副部长(Deputy Attorney General)、助理部长(Associate Attorney General,司局级)、訟務次長(Solicitor General,副司局级)四级官员。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