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和

宋仁宗赵祯年号

至和(1054年四月—1056年九月)[註 1]宋仁宗趙禎的第八個年号北宋使用该年号共计3年。[1]

至和
1054年四月-1056年九月
政权 北宋
君主 宋仁宗趙禎
历时 3年
至和北宋宋仁宗时期的位置。

年號含義 编辑

最和谐安定

改元 编辑

紀年對照表 编辑

至和 元年 二年 三年
公元 1054年 1055年 1056年
干支 甲午 乙未 丙申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之紀年 编辑

参看 编辑

注釋 编辑

  1. ^ 李崇智作至和元年起於三月,根據《宋會要輯稿》,至和元年實際起於四月。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61頁。
  2. ^ 脫脫.   宋史本紀第十二仁宗四. 维基文库. 「〔至和元年三月〕庚辰,下德音改元。」
  3. ^ 李燾.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六. 维基文库. 「〔至和元年三月〕庚辰,德音改元,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4. ^ 徐松.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维基文库. 「皇祐六年三月十七日,詔曰:『陝以寡聞,守茲盈成,緬念為君之難,深惟置器之重,罔敢怠忽,思致治平,而王澤未孚,治道多闕。皇天降譴,太史上言,豫陳薄蝕之災,近在正陽之朔。經典所忌,陰慝是嫌。尋災異之攸興,緣政教之所起。永思厥咎,在予一人,德不能綏,理有未燭,賞罰失序,聽納不明,庶政未協於中,眾冤或壅於下,有違萬物之性,以累三光之明。上穹動威,陽精示變,此皆彰朕過失,警予省修。畏天之威,慄慄危懼,若將隕於淵谷,茲用惕於夙宵。庶幾減損之誠,或蒙降鑒之眷。是用改避正寢,却去常珍,俾更元曆之名,冀召太和之氣。仍敷惠澤,益霈眚恩,庶達眇沖之心,更回億兆之祐。宜改皇祐六年為至和元年,以四月一日為始。』」
  5. ^ 脫脫.   宋史本紀第十二仁宗四. 维基文库. 「〔嘉祐元年九月〕辛卯,恭謝天地於大慶殿,大赦,改元。……〔八年三月〕辛未,帝崩于福寧殿,遺制皇子即皇帝位。」
  6. ^ 李燾.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八十四. 维基文库. 「〔嘉祐元年九月〕辛卯,恭謝天地於大慶殿,大赦,改元。」
  7. ^ 徐松.   宋會要輯稿禮五十四. 维基文库. 「至和三年九月十二日,詔曰:『……可大赦天下,宜改至和二年為嘉祐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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