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存仁(1710年—1764年),湖北江夏人,清代官員。雍正十二年任補江蘇銅山縣知縣,乾隆元年任邳睢河務同知,十一年,遭葦蕩營叁將韓烈揭報糜帑玩工,經署漕運總督劉統勳等審理,遞烈職,十二年遷安徽按察使,十六年二月遷浙江布政使,十九年二月刑部尚書劉統勳查南河道庫錢糧,並奏劾歷任道員侵欺錢糧,存仁故而遭牽連免去職位。後又授予河南布政使,二十年又因浙江任失察侵欺一事,降補河南按察使,二十二年六月授廣西布政使。

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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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雍正、乾隆年間多次為勘查水利及其工程做出貢獻,如築土壩、疏通河川、增設護城河等建議,皆被採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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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駿富 (编). 《清代傳記叢刊》. 〈清代河工傳・卷二〉. 台北: 明文書局. 1985.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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