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桂章(1485年—1527年),字叔晦,號少峨,四川雅州名山縣民籍,江西貴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葉桂章
大明翰林院侍講
籍貫江西貴溪縣
四川雅州名山縣民籍
字號字叔晦,號少峨
出生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五月三十日
逝世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
配偶娶彭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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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九十四名,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選翰林院庶吉士[2]。歷官翰林院编修,升侍讲[3][4]。嘉靖六年(1527年)大学士杨廷和被锦衣卫百户王邦奇弹劾,其子杨敦下狱,義子叶桂章被令戴捕至京审讯,行至柏乡,桂章以小刀自刺而死[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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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葉信孫;祖葉茂;父葉芳,知縣;前母高氏;吳氏。妻彭氏,兄天錫。

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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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貴溪縣曾有「解元坊」,為當地解元劉洙江潮、葉桂章立[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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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治《書經》,年三十三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五月三十日生,行二,曾祖葉信孫;祖葉茂;父葉芳,知縣;前母高氏;吳氏。永感下,妻彭氏,兄天錫。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五年庚午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九十四名。
  2.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甲辰 授一甲進士舒芬為翰林院修撰,倫以訓、崔桐為編修。選進士汪佃、余敬勛、黃易、江暉、王廷陳、汪應軫、劉世盛、曹懷、儲昱、葉桂章、葉式、馬汝驥、汪思、王三錫、史於光、陳沂、鄺灝、史道、劉穆、楊士雲、張星、廖哻、蕭與成、林時、鄭自璧、劉世揚、曹嘉、閻閎、李芳、湯惟學、黎貫、席春、王邦瑞、許宗魯三十四人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同舒芬、倫以訓、崔桐讀書,命掌詹事府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毛紀、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顧清教之,其餘分撥諸司辦事。
  3. ^ 《四川通志》
  4. ^ 清乾隆《雅州府志》
  5.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十三》:嘉靖六年二月己未,锦衣卫带俸署百户王邦奇以传升千户,遇诏削级,邦奇以诏出大学士杨廷和手,深怨望之。及奏复旧职,又为兵部尚书彭泽所抑,故又怨泽,乃上疏陈边事,言今哈密失国,番夷内侵,由泽总督甘肃时赂番求和,邀功启衅。及廷和草诏论杀写亦虎仙所致,宜诛此两人,更选大臣,兴复哈密,则边事尚可为。疏下兵部勘状,部议未具,邦奇复上言大学士费宏、石瑶俱廷和奸党,得奏欲为弥缝,尝夜过杨一清问计,议论不合而出。而廷和之子兵部主事敦藏匿旧牍,令前后奏词皆不得验。其义男侍读叶桂章、壻修撰余承勋、及彭泽弟彭冲等又为交通请托。时章册封府未还, 上命下敦等狱,令廷臣会鞠之,桂章等械系来京。三月丙午,锦衣卫百户张春、校尉何显、翟宇奉诏逮侍读叶桂章,行至柏乡传舍,桂章夜如厕,袖小刀自刺死。于是春等以防范不谨下狱,诏科道官交章劾之。云桂章故近侍臣,坐王邦奇疏词连及耳,非有殊死罪也,不便窘辱,何遽至此。已而考讯春等索贿有状,狱词具。得旨:春调发海州卫差操,显、宇充海州卫军。
  6. ^ 清乾隆《貴溪縣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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