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蒙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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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政部负责掌理满洲国西部内蒙古地区的旗务及一般行政,于1934年11月由兴安总署升级而成。1937年5月撤销,机构降格为兴安局

满洲国蒙政部

蒙政部管辖兴安各省24旗,吉林省1旗,滨江省1旗,龙江省2旗,热河省6旗,锦州省2旗。

  • 总务司:司长关口保(日本人)
    • 文书科
    • 人事科
    • 经理科
    • 调查科
  • 民政司:司长寿明阿
    • 行政科
    • 财务科
    • 警务科
    • 文教科
  • 劝业司:司长永岛忠稻
    • 工商科
    • 农矿科
    • 畜产科

历任蒙政部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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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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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政部大楼位于新京市兴仁广场(今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汇处)的西南方。

大楼建于1935年,由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需用处设计,大仓土木株式会社施工,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大楼平面呈L型,楼体拐角处做切角展开处理,并以此作为立面构图的中心:底部设正门,上部为方形半隐柱支撑的龙纹浮雕三角墙,楼顶设重檐四角攒尖顶塔楼。

蒙政部撤销后,该楼先后由满洲国国务院内务局、水利电气建设局、官用需品局等机关使用。上世纪八十年代成为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协的驻地,1994年5月大楼被爆破拆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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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念东 等:伪满洲国史 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
  • 沈燕:长春伪满遗址大观 吉林摄影出版社 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