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承植(1557年—1619年),字以發,號槐庭,湖廣長沙府攸縣渌田镇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蔡承植
大明
籍貫湖廣長沙府攸縣
出生1557年
逝世1619年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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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三十九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名,登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历官户部管粮郎中[3]。萬曆三十年升任绍兴府知府[4],三十一年(1603年)调任嘉興府知府。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七月升任廣東按察副使。四十年正月起升南京太仆寺少卿添注。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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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蔡國信;祖父蔡枢;父蔡思周,曾任儒官。母何氏[5]。兄蔡承可、蔡承同,弟蔡承赉。[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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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攸县志》(蔡承植传):公素性淡泊,持身俭约,居官数十年,萧然与寒素无异。安城刘泸潇先生目为清廉第一。
  4. ^ 李亨特、平恕《紹興府志·卷之二十六》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6. ^ 攸县志人物传:渌田镇蔡承植字槐庭. 掌上攸县. 2018-12-04 [2020-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官衔
前任:
劉文徵
明朝紹興府知府
1602年-1603年
繼任:
朱芹
前任:
車大任
明朝嘉興府知府
1603年-1607年
繼任:
宋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