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廩(1523年—1587年),字可發,號兑嵎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萧廪

大明兵部右侍郎
籍貫 江西萬安縣
出生 嘉靖二年癸未二月二十四日
逝世 万历十五年丁亥四月
配偶 娶张氏,累赠淑人;继娶欧阳氏,累封恭人,贈淑人
親屬 (子)萧中行、萧明中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江西乡试第二名舉人,四十四年乙丑科会试六十八名,三甲二百四十一名進士,都察院观政,四十五年四月授行人。隆慶三年(1569年)闰六月考选擢拔為福建道御史,五年三月差巡按陕西,核查陕西四镇兵食,发见被隐占的卒伍至数万人。萬曆元年(1573年)二月,差巡按浙江,请祀建文朝忠臣十二人,从祀王守仁于文庙。三年八月回道管事,十二月巡视京营,四年四月京畿道刷卷,五年二月监試,四月升太仆寺少卿[1]。万历六年八月改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一月戊申朔,由提督四夷馆太常寺少卿拔擢为南京太仆寺卿[2]。八年十月改任光禄寺卿,万历九年(1581年)七月,升为右佥都御史、陕西巡抚。十一年闰二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十二年六月升南工部右侍郎,十一月改刑部右侍郎,十三年八月改兵部右侍郎,十五年四月卒,七月贈兵部尚書。有《兑嵎先生集》,著有《修业堂集》五卷。

家族 编辑

曾祖萧缵,知县。祖蕭乾元,曾以御史身份彈劾劉瑾,被廷杖下獄,官至雲南按察副使,贈兵部侍郎。父蕭暘,知县,累赠兵部侍郎。母彭氏,累赠淑人;继母劉氏,累封太淑人。兄萧襃,按察司知事;弟蕭齋、蕭稆(庠生)、蕭槃(庠生)。

延伸阅读 编辑

[]

 新唐書·卷101》,出自《新唐書
 明史卷二百二十七》,出自《明史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一

注釋 编辑

  1. ^ 《明史》卷二二七《萧廪传》:蕭廩,字可發,萬安人。祖乾元,以御史劾劉瑾,廷杖下獄,終雲南副使。廩舉嘉靖末進士,授行人。隆慶三年擢御史。因地震,請加禮中宮。已,出核陝西四鎮兵食。斥將吏隱占卒數萬人歸伍。固原州海剌都之地,密邇松山,為楚府牧地。廩言楚府封武昌,牧地在塞下,與寇接,王所收四五百金,而奸宄窟穴,弊甚大,宜諭使獻之朝廷。詔可。已,改巡茶馬。七苑牧地,養馬八千七百餘匹,而占地五萬五千三百頃有奇。廩但給萬二千二百餘頃,歲益課二萬。萬曆元年,巡按浙江。請祀建文朝忠臣十二人,從祀王守仁於文廟。尋擢太僕少卿,再遷南京太僕卿。九年,由光祿卿改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時方核天下隱田,大吏爭希張居正指增賦,廩令如額而止。境內回回部常群行拾麥穗,間或草竊,耀州以變告。廩撫諭之,戮數人,變遂定;令拾麥毋帶兵器,儕偶不得至十人。進右副都御史,移撫浙江。先以賞貢使,歲增造彩幣二千。廩請均之福建及徽、寧諸府,從之。已,請減上供織造,不許。遷工部右侍郎,召改刑部。進兵部左侍郎,以官卒。贈尚書。
    廩初從歐陽德、鄒守益遊。制行醇謹,故所至有立。
  2. ^ 《神宗实录》卷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