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維新(1551年—1628年),字周翰,號绳斋,山东堂邑县(今山东聊城)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許維新

大明戶部侍郎
籍貫 山東東昌府聊城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周翰
出生 嘉靖三十年(1551年)
逝世 崇禎元年(1628年)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進士。初授山西澤州知州,历陞刑部员外郎、户部郎中,出爲直隶宁国府知府。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任松江府知府[1]。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陞河南按察司副使,整饬河北等处兵备,改山西河東兵备道,四十二年正月升尚宝司卿,四十三年六月因擅自離任被劾,降一级调任南京。泰昌元年(1620年)起為南京兵部員外郎[2]。陞光禄寺少卿[3],陞光祿寺卿,以疾乞归卒[4][5]

著作 编辑

有《河东兵事略》、《郡邑谈》及文集數卷。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2. ^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之六》:庚申 起原任尚寶司卿許維新為南京兵部職方司員外,維新有清名先年以臬司被劾徑去議降。
  3.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002》:泰昌元年十月丙午 升南京职方司员外许维新为光禄寺少卿。
  4.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六》:天啟二年九月丙辰 光祿寺卿許維新以年衰屢疏請告上念其清望命加銜致仕。
  5. ^ 欽定四庫全書《山東通志·卷二十八之三》:許維新字周翰堂邑人萬歴己丑進士。知山西澤縣,内陞部郎。出為寧國知府,尋調松江,陞山西河東兵備道,歴右通政、光祿寺卿,以疾乞歸,加户部侍郎予告陛辭,陳邊防五事,嘉納之。維新為人性毅學邃,在官務存大體,折强宗,裁悍卒,開廢河,能為人所不能為。居家立家廟宗田以洽支族,置學義田以贍貧士。文章髙古,有西京風。力尤工書。華亭陳徵士繼儒稱其事事皆造第一,鄉黨後輩皆宗仰之。所著有《河東兵事畧》《郡邑談》及文集若干卷。卒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諭祭葬加一等。

外部鏈接 编辑

官衔
前任:
李再命
松江府知府
1598年-1604年
繼任:
蔡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