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驅逐艦
護航驅逐艦是一種按照正規海軍標準建造的小型軍艦,主要用於戰時的防空與反潛任務,但同時保有傳統艦隊驅逐艦的許多能力,能夠與主力艦隊單位協同作戰,也可執行護航與反潛巡邏任務。一般而言,護航驅逐艦擁有足夠的速度與火力,能有效與敵方驅逐艦與巡洋艦進行交戰。

美國海軍的護航驅逐艦採用DDE為船體分類符號,原本為驅逐艦(DD),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改裝並被指定為艦隊護航用途。這些驅逐艦保留了原有的船體編號。之後,在1950年3月,戰後的反潛戰驅逐艦(DDK)分類被併入DDE分類,所有DDK艦艇皆改列為DDE,但同樣保留原有編號。1962年6月30日,DDE分類被取消,所有DDE艦再度改為驅逐艦(DD)。[1]
概念
编辑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英國皇家海軍可用於護航商船船團的艦艇數量不足。當較現代化的驅逐艦被分配去掩護主力艦時,則使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建造的舊式驅逐艦,經改裝後用於船團護航。四艘V與W級驅逐艦被重新裝備現代防空與反潛武器。隨著戰時造船資源吃緊,其餘V與W級驅逐艦則只接受簡易改裝。其改裝內容包括拆除艦尾砲座以增加深水炸彈存量,拆除後方魚雷發射管並安裝3-英寸(76-毫米)高射砲以護航歐洲近海船團。護航橫渡大西洋的驅逐艦則改裝為裝備刺蝟反潛迫擊砲(Hedgehog)取代艦首主砲,並拆除所有魚雷管以提升耐航性,同時將其中一座鍋爐改為額外的燃料儲存空間,以延長航程。透過驅逐艦換基地協議從美國獲得的舊驅逐艦也做了類似的改裝。[2]
為了應對冷戰期間護航北約盟國補給船團的潛在需求,美國海軍也改裝了舊式驅逐艦。由於當時缺乏實際敵對行動需要保護商船,護航驅逐艦大多與反潛航空母艦(CVS)組成獵殺潛艇群共同作戰。作戰理論預設每艘CVS需由八艘DDE護航,其中四艘負責近距離護衛,其餘四艘則根據艦載機偵測到的潛艇位置進行攻擊。[3]
「吉靈級」
编辑基靈級驅逐艦改裝版本中,在B砲位(52號砲座)拆除5吋38倍徑砲,改裝為RUR-4 Alpha反潛火箭或刺蝟反潛砲。有時也會在01甲板後段(艦尾5吋砲上方)再裝設一門Alpha火箭發射器。[4]
「佛萊契級」
编辑弗萊徹級驅逐艦改裝版本中,拆除了所有魚雷發射管與三座5吋/38倍徑艦砲,只保留主甲板前後的砲座,並以Weapon Alpha反潛火箭取代B砲位的主砲。[5]
參見
编辑- 驱逐舰护航
- 远洋护航
参考
编辑- ^ Derdall, Guy; DiGiulian, Tony. USN Ship Designations. NavWeaps. [2025-04-10].
- ^ Lenton, H.T.; Colledge, J.J. British and Dominion Warships of World War II. New York: Doubleday and Company. 1968: 79–80.
- ^ Friedman, Norman. U.S. Aircraft Carriers. Annapolis, Maryland: Naval Institute Press. 1983: 336–345. ISBN 0-87021-739-9.
- ^ Warship Identification Manual. 美國政府出版局. 1955: 32.
- ^ Warship Identification Manual. 美國政府出版局. 1955: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