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词 (语法学)

谓词语法学动词形容词[註 1]的统称,其主要功能是充当谓语[1]谓词是句子里谓语部分的主要的词,与主要功能为充当主语和宾语的体词相区别。

详细释义 编辑

根据传统语言学理论,汉语的体词包括名词(包括名词短语)、数词量词和部分代词;汉语的谓词包括动词形容词和部分代词。[2]

谓词是用来描述或判定客体性质、特征或者客体之间关系的词项。例如「你是学生」中的「是学生」就是谓词,而「学生」是客体;「1小于4」中「小于」是谓词。

谓词常项与变项 编辑

表示某个确定判定的谓词称为谓词常项。如上述两个谓词「是学生」、「小于」。

尚未确定的谓词称为谓词变项。例如用P(4,1)记一个谓词变项,可以表示「4大于1」、「4小于1」等等。

n元谓词 编辑

在一个命题中,若有n个客体名称与谓词相联系,则称该谓词为n元谓词。如上述「是学生」为一元谓词,因为只有「学生」这一客体与之相联系。而命题“1小于4”中的谓词“小于”与两个客体联结,是二元谓词。

词典释义 编辑

句法中说明主语的成分称为谓语,而谓语的中心成分,也有人称为谓词。例如:“鸟飞”一句中,“飞”为谓语,这个谓语为单词,所以也可称为谓词。一般叙述句中的主要动词,称为述语,而有些语法学家就称为谓词。[3]

注释 编辑

  1. ^ 包括具有动词功能和形容词功能的代词,不包括非谓形容词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
  2. ^ 《现代汉语(增订五版)下册》 高等教育出版社 黄伯荣,廖序东
  3. ^ 《国语辞典》 中国大辞典编纂处 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