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炎藩(1910年11月—1996年4月17日),江西省莲花县花塘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大校

生平 编辑

1928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1月入党。历任班长、排长。随红六军团参加长征。

抗战爆发后,1937年9月任八路军驻晋办事处学兵大队区队长、中队长、营长、八路军第三五九旅雁北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雁北支队参谋长、第三五九旅特务团参谋长、第三五九旅后勤部副部长[1]

抗战胜利后赴东北,任长春市公安局公安总队第一大队大队长,黎原任教导员(后改称政委)。贺炎藩长期担任这支部队的军事首长,相继改编称东北民主联军吉黑纵队第一大队任大队长、吉林军区警卫第一团任团长、吉北军分区基干一团任团长、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三师第7团任团长。这支部队最后发展为东野十纵二十九师八十五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第140师418团。1949年2月调任第四野战军第五十军第150师副师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3月至1958年11月27日任天津市公安总队总队长、1962年1月至1965年2月任上海市公安总队政委等职。[2]

1955年9月被授予公安军大校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因病在江西吉安逝世。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刘中刚:“八路军三五九旅回调黄河河西的前前后后”,《湘潮》,2011年第4期,第31-35页。
  2. ^ 《上海公安志》第十八编武装警察 第一章建制 第二节上海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总队. [2021-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