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青 (刑法学家)

赵长青(1934年1月29日—2023年5月19日),重庆涪陵人。中国刑法专家。

生平 编辑

196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之后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主任、刑法学教授。曾经在诸多有历史影响案件中出席担任刑事辩护,其中包括克拉玛依大火中担任被害学生及教师家属代理[1]、 曾在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里,为黎强进行辩护,期间以专业角度否定了公诉机关提交的1849件证明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证据[2],一时为法学界所称道[3]

2023年5月19日,赵长青在重庆逝世,享年90岁。[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赵秉志、陈兴良、邓又天、赵长青. 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案代理词. 《法学家》. 1995年, (6期) [2014-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黎强案庭审辩词. 腾讯网. [2014-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03). 
  3. ^ 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文强曾做出很多贡献. 网易. [2014-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2-04). 
  4. ^ 90岁资深刑法学家赵长青逝世,被刑法界誉为“刑辩大律师”. 澎湃. 2023-05-20 [2023-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