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洲(1898年10月31日—1979年8月28日),字冠五。河南省封邱縣趙莊人。民國37年(1948年)在河南省第二選區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祖趙清,黌門秀才,設帳授徒。父登科,學擅經史,耕讀為業。

趙振洲
个人资料
字冠五
出生光緒二十四年九月十七日〔1898年10月31日〕
逝世1979年8月28日(1979歲—08—28)(80歲)
配偶李烈
儿女長女趙齊英、次女趙翠英、三女趙小九、長男趙天英、四女趙麗娜、次子趙楚生、三子趙天佑
父母父趙登科、母高氏
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時

生平[1][2][3][4] 编辑

  • 北京大學預科畢業
  • 法國巴黎大學政治經濟學博士
  • 監察院秘書
  • 河南大學教授
  • 制憲國大代表
  • 民國68年8月28日病逝[5]

振洲體格魁偉,氣宇軒昂,記憶力驚人。幼時家聘名師,攻讀經史,能過目成誦,出口成章。民元以后,新式學制建立,先后畢業於省立開封中學,及國立北京大學預科。1925年,考取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赴法深造,就讀巴黎大学法學院。1929年,獲政治經濟學博士學位。回國后,經張伯英介紹,出任監察院科長,旋改任秘書。1938年,應河南大学校長王廣慶之聘,為專任教授, 並先后兼任教務長,總務長達七年之久。當時河南大學遷至嵩縣南部山區,交通閉塞,物資缺乏,全校師生生活艱難,書籍文具,亦甚簡陋, 且需從敵后(日本軍佔領區內)搜求糧,鹽,油等生活必需品,以維持全校正常上課。教育部考績河南大學醫學院列為全國二, 其他文,法,理,農等學院,其上課之總時數,亦為全國之冠。此皆王、趙精誠合作所致。其著作有:《中國與歐洲外交史》,《農村經濟》,《勞工法》,《銀行法》,《貨幣學》, 《法語會話》等,多為河南大學講義和教材。1945年,辭去河南大學教職,轉赴重慶,任黨政工作考核委員,負責稽查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大銀行業務。1946年,出席制憲國民大會,參加制訂中華民國憲法,隨后任憲政實施促進委員。1948年,當選為第一屆河南省立法委员,后隨國民政府遷至台灣。1979年8月,逝於台北,享年八十四歲。振洲一生境遇優良,頗有家財,然其立身儉朴,煙酒不沾,寡欲清心,容忍克己。常與人曰:“做人處事,但求心安理得,俯仰無愧而已。”辦事愛簡明,惡虛浮,大端周妥,小節不拘。與友人交,則曰:“愈久而情誼愈篤。”。以身作則,儼然古風。振洲在大陸留有原配妻子及五女一子,在台灣再婚又續育一子。

經歷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趙振洲先生事略」,《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4輯,第377頁
  2. ^ 《第一屆立法委員名鑑》,立法院立法委員名鑑編輯委員會編印,民國42年9月,第214頁
  3. ^ 《第一屆立法委員名鑑》,立法院立法委員名鑑指導委員會,民國61年6月,第169頁
  4. ^ 「趙振洲代表傳略」,《制憲國民大會逝世代表傳略》,第177頁
  5. ^ 「河南省第二區選出之第一屆立法委員趙振洲於民國68年8月28日病逝,依法註銷名籍」,(68)台統(一)義字第4994號(68.10.06),《總統府公報》第357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