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維岳(?—?),四川保寧府剑州民籍[1]。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南和县知县,爱民训士,士民感戴,建赵公祠以祀之。擢吏部主事。崇禎五年十月,起为吏部驗封司郎中。南明永历元年(1646),与吕大器等人入麻阳乌罗土司,请升土官杨桂兴为总兵。官至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