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翥河南洛陽洛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工部尚书

其有志節,以学问著称。从訓導被举荐賢良,升任贊善大夫,之后再当工部尚書。其请奏规定明朝每年制造军器数量等,以及制定藩王王宫等制度[1]。洪武十二年,改为刑部尚书,后辞职回乡[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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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38):“有趙翥者,永寧人。有志節,以學行聞。由訓導舉賢良,擢贊善大夫,拜工部尚書。奏定天下歲造軍器之數,及議定籓王宮城制度。”
  2. ^ 明史》(卷138):“洪武十二年,翥改署刑部。尋致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