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豳

(重定向自邵宗周

bīn(15世紀—16世紀),宗周浙江金華府東陽縣紫溪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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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豳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浙江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2],獲授建陽知縣,立法管理糧餉,又興辦學校、增設學田、毀壞淫祠、禁止巫術[3]嘉靖三年(1524年)選授山西道監察御史[4]

兩年後(1526年)邵豳彈劾武定侯郭勛維護彌勒教首領李福達黨逆,再巡按廣東,興水利、革弊政不遺餘力,與兩廣總督王守仁嚴禁西樵礦害。當地物料貢額無常,他向朝廷請求劃一派折、隨糧帶徵,取消一切歲辦雜辦徵稅以及椒木鹽利,其後因為忤逆權貴降職,在任內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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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三》:邵豳 字宗周,紫溪人,正德甲戌進士,知建陽。邑糧多被豪家飛詭,豳履畝清文,一洗宿弊,毀淫祠祀、增置學田社倉、興水利。擢監察御史,嘉靖五年劾武定侯郭勖護妖賊李福達黨逆當坐,六年按廣東,興水利革弊不遺餘力,與總制王守仁嚴絕西樵石礦之禁。物料貢額檄徵無常向以病民,豳請畫一均派折價,隨糧帶徵其額辦,歲辦雜辦名目一切除之,續派不敷取諸贓贖椒木鹽利,廣人永賴焉;後以忤權貴左遷,卒於官。 參〔福建、廣東通志〕 《明史》馬錄傳
  2.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三·人物志一》:舉人……宏治十七年甲子……邵豳 甲戌進士
  3. ^ 民國《建陽縣志·卷十一·第三十二條·循吏傳》:邵豳,字宗周,東陽人。正德間以進士為邑令,邑糧舊多被豪家飛詭,公立法清丈,沿邱履畝清文,纖毫必析,夙弊為之一清。在任興學校、增學田、毀淫祠、禁巫覡,六年政修人和,民無夭札,擢御史。 舊志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五》:(嘉靖三年正月甲午)選授推官季本、戴金,行人王時柯、王懋,博士馬明衡,知縣王泮、沈教、任佃、曹宏、蕭一中、邵豳、王舜耕,進士陳褒、藍田、胡體乾、方啟顏、朱淛、李文芝、劉隅、章袞、叚續、潘壯、白清、署應坤、趙得祐、王獻、李高、朱佐、喬棋、司馬泰,教諭粘燦俱為監察御史,本、時柯、田河南道,明衡、懋、袞山東道,泮、教陜西道,褒、佃、舜、耕、續雲南道,弘、豳山西道,金廣西道,一中、體乾貴州道,啟、顏廣東道,淛、文芝湖廣道,隅福建道,壯南京河南道,清浙江道,應坤廣東道,得佑陜西道,獻江西道,高山東道,燦、棋山西道,佐貴州道,泰雲南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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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三·人物志一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三
  • 民國《建陽縣志》·卷十一·第三十二條·循吏傳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五
官衔
前任:
戚雄
明朝建陽縣知縣
正德年間-嘉靖年間
繼任:
項錫
前任:
張梓
明朝無為州判官
嘉靖年間
繼任:
賈文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