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漳(1489年—?),字世績,號東溟,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鄭漳

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籍貫 福建福州府閩縣
字號 字世績,號東溟
出生 弘治二年(1489年)二月初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张氏,継娶陈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五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聯捷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三十一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出为廣東肇庆府知府,因被广东提学副使萧鸣凤笞打折辱,告病辞官[3],後改任登州府,尋升两淮盐运使。转广西右参政,改河南。时李默为吏部尚書,推荐郑漳历任江西按察使、广西布政使等職,入为應天府府尹,三十年(1551年)六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李默被革职後,三十一年六月郑漳因老病被弹劾,被令致仕[4]

家族 编辑

曾祖鄭亮,曾任戶部主事;祖父鄭垍,曾任壽官;父鄭伯和,曾任州學正。母邵氏。具庆下。兄鄭澄。弟鄭瀾[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嘉靖十年正月,广东提学副使萧鸣凤刚狼任性,节因肇庆知府郑漳忤己,不胜忿,廷笞之,漳遂移疾投劾去。广东巡按御史李美上其事,吏部以漳擅离职守,下所在巡按逮问。于是物论哄然,不直鸣凤,会考察,两京科道官交章弹之,鸣凤坐降调。既而鸣凤、漳各上疏自理,深相诋诟,诏下美核状,美言二臣守职无他过,第其陵下抗上已甚,且崇饰游辞,互相诬蔑,当逮问如律。诏下福建、浙江各巡按于原籍如所拟问,结送部改用。
  4. ^ 《福建通志》:郑漳字世绩,闽县人。正德丁丑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嘉靖初转守肇庆,坐事待察。复起知登州,秩满,擢两淮盐运使,寻转广西参政,改河南。时李默为太宰,荐历臬潘,入为南京兆、刑部侍郎,默得罪,言者诬漳,以年老乞归,卒赐祭葬。漳貌不逾中人,而狷介不屈,守肇庆时,督学萧鸣凤恃张璁势,凌诸郡守,漳與争論,上章相攻,朝议直漳,夏言为漳同年进士,意殊厚邀,漳竟不见。严嵩父子持柄,方岳饋遗多珍贿,漳以左轄入觐,獨持数青布为贄,卒之日,器无珍玩,侍无媵妾,仅遗圖书若干卷。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錢鐸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28年-1532年
繼任:
朱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