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應照 (琉球)

金應照(?—?),和名具志頭親方安之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

金應照是三司官金國鼎(具志頭親方能安)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毛龍唫(新城親方安基)的女兒,金應煦(摩文仁親方安恒)是他的長兄。其名乘原為正次,後改為安之。根據《中山王府相卿傳職年譜》記載,他於天啓四年甲子七月五日(1624年8月18日)開始就任三司官。天啓七年丁卯(1627年)二月致仕。

金應照無嗣。尚久的第八子金是寶(具志頭親方朝房)過繼給金應照為嗣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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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王府相卿傳職年譜》
  • 《中山世譜·卷八》
金應照(具志頭安之)
前任:
毛鳳儀
(池城安賴)
琉球國巳日番法司
1624年—1627年
繼任:
毛泰運
(豐見城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