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選唐朝宋朝明朝清朝時官吏任用的制度。高级官员一般由皇帝亲自任命(例如唐朝五品以上官員由皇帝任命)[1]。中级以下官员由吏部任命。士人一般先凭年资或功绩取得担任某一级职务的资格,然后到吏部报到,由吏部按任用规则分配官职。[2]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汪受宽,屈直敏主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要,甘肃人民出版社,2018.10,第101页
  2. ^ 艾绍扬等主编,行政管理小百科,中共党史出版社,1990.11,第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