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岱(1541年—1622年),字汝瞻,號秀峰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錢岱

大明湖廣道監察御史
籍貫 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字號 字汝瞻,號秀峰
出生 嘉靖二十年(1541年)十月十七日
逝世 天啟二年(1622年)
配偶 娶陳氏
親屬 (子)錢時俊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五名,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初授广州府推官,行取,万历三年(1575年)七月考选授试监察御史,四年(1576年)八月實授湖广道御史。五年(1577年)奉命查刷光禄寺钱粮,巡按山东、湖广,以才干为張居正所知。及張居正败,以巡按湖广时为监临官,先期请張居正第六子赴试,被弹劾降三级调外任[3]

家族 编辑

曾祖錢祀;祖父錢昇;父錢亨,母褚氏。具慶下[4]。子錢時俊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七》:万历十二年三月,左副都御史丘橓条陈三款:其二请均处邪媚之臣。近日芟除邪党,如江西巡抚王宗载、巡按于应昌致死御史刘台,宗载主谋已拟充军矣,应昌不旦同谋而又下手,乃止罢官,不几失刑乎。福建巡抚劳堪致死侍郎洪朝选,两抚俱居正鹰犬,杀其讐以献媚,其妄杀之罪亦同。今宗载充军,堪止罢官,又不几失刑乎。郭思极为监临官,密中居正之子懋修;林应训、张一鲲为监试官,密中侍郎王篆之子之鼎;钱岱为监临官,先期请居正第六子赴试,会居正故不果赴,密中王篆之子之衡;此其怀私作弊皆同,今二家子及思极、应训俱斥矣,一鲲与岱犹系籍班行。上可其奏,令部院分别邪媚各官以闻,敕橓即遵新命供职。后吏部覆诏:劳堪不必再勘,与张一鲲都禠职为民;钱岱降三级调外任。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