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鎰
明朝大臣
(重定向自陈镒)
陳鎰(1389年—1456年),字有戒,号柏轩,南直隸吳縣(今屬蘇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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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 | |
籍貫 | 南直隸吳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有戒,号柏轩 |
諡號 | 僖敏 |
出生 |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 直隸吳縣 |
逝世 | 景泰七年(1456年) 南直隸吳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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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永樂十年(1412年)三甲第五十一名進士。授监察御史,遷湖廣副使,歷改山東、浙江。
明英宗即位當年,升任右副都御史,镇守陕西。正統二年(1437年),受命巡視延绥、宁夏邊境。正統九年,進右都御史。在西北勞頓多年[1]。
英宗在土木之變被也先俘獲,陳鎰經于謙推薦,出撫畿內。北京保衛戰得勝後,晋左都御史。景泰三年春,召還,加太子太保,與王文共掌都察院。次年因病致仕。卒贈太保,谥僖敏[2]。
註釋
编辑- ^ 明·杨循吉,《吴邑志》(卷十·人物传四):陈镒,有戒,世为邑人。性宽和。美髯伟干。永乐九年,年逾弱冠,以府学生领乡荐。明年,登进士第,擢御史,秩满升浙江按察副使,差往鲁家务运木。宣德十 年,用大臣荐,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命镇守陕西。英宗即位,取还本院管事。 未几,复领前任,出镇于西,以便宜从事,居三年代还,进右都御史,又奉敕整饰延宁、甘肃等处军务,就彼守备。镒处度勤敏,不失机宜,奏置靖虏卫,添设河桥巡检司及于马营迤西设寨堡墩台一千余所,西土赖之。正统十年,又代还,掌印管 院事。十四年,大驾亲征胡虏,以镒与同官王悦、中使阮蹇等为留守,点视城池。 既而,虏寇畿邑,命为左都御史,差往通州抚安军民。景泰二年,陕西旱,民饥流移。镇守官以镒请从之,镒往赈济,一年而还。朝廷嘉其功,赐玉带、白金、绮段、羊酒,进阶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兼左都御史,掌院事如故。四年秋,忽遘风疾,乞归,赐驿舟道费,遣医护视,七年春卒,年六十八。追赠少保,谥僖敏。镒自持清俭,虽居显位不营家产,殁后,子伸始荫刑部照磨。葬横山下,少傅陈循撰神道碑。
- ^ 《明史·列传第四十七》:陈镒,字有戒,吴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授御史。迁湖广副使,历山东、浙江,皆有声。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副都御史,与都督同知郑铭镇守陕西。北方饥民多流移就食。镒道出大名见之,疏陈其状,诏免赋役。正统改元,镒言陕西用兵,民困供亿,派征物料,乞悉停免。诏可。明年五月,以劳绩下敕奖励,因命巡延绥、宁夏边。所至条奏军民便宜,多所废置。所部六府饥,请发仓振。帝从辅臣请,修荒政。镒请遍行于各边,由是塞上咸有储蓄。六年春,以镒久劳于外,命与王翱岁一更代。七年,翱调辽东,镒复出镇。岁满当代,以陕人乞留,诏仍旧任。时仓储充溢,有军卫者足支十年,无者直可支百年。镒以陈腐委弃可惜,请每岁春夏时,给官军为月饷,不复折钞。从之。
九年春进右都御史,镇守如故。秦中饥,乞蠲租十之四,其余米布兼收。时瓦剌也先渐强,遣人授罕东诸卫都督喃哥等为平章,又置甘肃行省名号。镒以闻,请严为之备。已,命与靖远伯王骥巡视甘肃、宁夏、延绥边务,听便宜处置。以灾沴频仍,条上抚安军民二十四事,多议行。
镒尝恐襄、汉间流民啸聚为乱,请命河南、湖广、陕西三司官亲至其地抚恤之。得旨允行,而当事者不以为意。王文亦相继力言有司怠忽,恐遗祸。至成化时,乃有项忠之役,人益思镒言。
英宗北狩,景帝监国,镒合大臣廷论王振。于是振侄王山伏诛。也先将入犯,以于谦荐,出抚畿内。事宁,召还,进左都御史。
景泰二年,陕西饥,军民万余人,“愿得陈公活我。”监司以闻,帝复命之。镒至是凡三镇陕,先后十余年,陕人戴之若父母。每还朝,必遮道拥车泣。再至,则欢迎数百里不绝。其得军民心,前后抚陕者莫及也。
三年春召还,加太子太保,与王文并掌都察院。文威严,诸御史畏之若神。镒性宽恕,少风裁,誉望损于在陕时。明年秋以疾致仕。卒,赠太保,谥僖敏。天顺七年,诏官其子伸为刑部照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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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编辑-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