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湖廣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联捷丙戌科第三甲第158名進士[2][3],授新城县知县,历刑部主事,升郎中,嘉靖十四年十二月録囚陕西,出为兖州府知府,官至山东按察司副使,未老告归[4]。
- ^ 《湖广通志》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常德府志》:陈仲録,字子載,嘉靖丙戌進士,授新奉令。有廖氏兄弟,家訟十年,仲錄取手足共械,出入與俱,數月,兄弟情好如初。除刑曹,恤刑關中,益多平反。守兗州,副山東臬使,未老告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