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衡(14世紀—15世紀),螺田江西吉安府永豐縣大園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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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衡是永樂三年(1405年)的舉人,九年(1411年)成進士[2][3],獲授行在監察御史,曾因冗員遭罷歸,到宣德三年(1428年)行在都察院上奏御史缺員而復任陝西道監察御史[4],宣德六年(1431年)時則因親喪服闋調任河南道監察御史[5]。他任官三十年巡按廣東、河南、陝西都有名聲,秩滿後自行辭官去,在家鄉布衣蔬食,不留遺產給子孫,薛瑄稱他:「論列時宜,推讞疑獄,按歷藩岳,疏通明慎而清白之德,如良玉瑩潔。」有宋儀望作序的《螺田存稿》流傳,死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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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永豐縣志·卷二十一·人物志》:陳衡,字螺田,大園人,永樂辛卯進士,授御史,厯官三十年巡按廣東、河南、陝西三省丰裁表著,秩滿遂自引去,居家布衣蔬食,無一壠之殖遺子孫,薛文清稱其「論列時宜,推讞疑獄,按厯藩岳,疏通明慎而清白之德,如良玉瑩潔。」所著有《螺田存稿》,宋儀望為作序,崇祀鄉賢。
  2. ^ 同治《永豐縣志·卷十五·選舉志》:進士……明……永樂九年辛卯科蕭時中榜 陳衡 大園人,會魁,御史,有傳
  3. ^ 同治《永豐縣志·卷十六·選舉志》:鄉舉……明……永樂三年乙酉科……陳衡 大園人,見進士
  4.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宣德三年四月)庚辰復陳衡、余思寬、張嘉會行在監察御史,三人先以冗員罷歸,吏部改除,至是行在都察院奏御史多缺遂復之,衡陝西道,思寬湖廣道,嘉會廣東道。
  5.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八十五》:(宣德六年十二月己酉)陜西道御史陳衡、貴州道御史黃振親喪服闋,命改衡河南道,振復本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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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永豐縣志》·卷十五·選舉志
  • 同治《永豐縣志》·卷十六·選舉志
  • 同治《永豐縣志》·卷二十一·人物志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四十一、卷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