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仲嗣(15世紀—16世紀),河南開封府祥符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高仲嗣是嘉靖二年進士高叔嗣之兄,二人並稱「大梁二俊」,嘉靖四年(1525年)中舉人[2],次年(1526年)聯捷進士,獲授工部主事,與太監崔文、御史白清、給事中李鳳來督修擴建明顯陵[3],惟因為香殿暖閣被太監蕭洪揭發出現滲漏,遭明世宗謫任開州同知[4],其後陞任廣西知府,入朝為禮部郎中[5]

高仲嗣擅長工古文辭,所著有《廣元集》[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光緒《祥符縣志·卷十六·人物志》:高叔嗣,字子業,祥符人……兄仲嗣,(嘉靖)丙戌進士,官廣西府知府,亦工古文辭,所著有《廣元集》,人稱大梁二俊云。 見《明史》
  2. ^ 光緒《祥符縣志·卷四·選舉表》:(嘉靖)四年乙酉科(舉人)……高仲嗣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二》:(嘉靖六年十一月甲午)修理顯陵,遣成國公朱麟祭告,太監崔文、工部主事高仲嗣、御史白清、給事中李鳳來督造。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四》:(嘉靖十年四月)辛未顯陵香殿暖閣滲漏,太監蕭洪上其事。上曰:「陵寢殿宇乃皇考安神之地,繕造未幾即有滲漏,此督役諸臣之罪,該部查參以聞,亟遣修治。」于是工部言顯陵之役,太監崔文、先任工部右侍郎今閑住章拯、尚書今致仕劉麟實提督之,太監李寅、李朋、李懷則監工,先任工部主事、今陞署郎中高仲嗣則收放物料,給事中李鳳來、監察御史施一德、郎中甘為霖則監督,匠作則潘雄等俱宜究治。上以諸臣有負委託,令拯為民,麟閑住,謫仲嗣開州同知,一德興國州判官;鳳來、為霖以四郊効勞止奪俸,鳳來三月、為霖五月,布按二司及鎮廵官各奪俸半年。
  5. ^ 《金妝廣嗣殿聖像碑記》:……賜進士出身中順大夫、雲南廣西府知府、前禮部郎中祥符高仲嗣書……

參考文獻 编辑

  • 光緒《祥符縣志》·卷四·選舉表
  • 光緒《祥符縣志》·卷十六·人物志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二、卷一百二十四
  • 《金妝廣嗣殿聖像碑記》
官衔
前任:
徐昇遠
明朝開州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李應極
前任:
蕭日強
明朝廣西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歐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