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文弘(?—?),字士可,號碧亭[1]江西饶州府浮梁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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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江西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2],刑部观政。本年授惠州府推官,活疑狱甚衆。时土宼窃发,设计讨平之。居乡敦尚儒雅,诱进后学,凡邑利弊,悉力言于当事,人皆德之[3][4][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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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鲍文弘。曾祖吉,冠带乡賔。祖三德。父廷惠,冠带耆善。碧亭。《易》五房。己酉年十一月初三日生。江西饶州府浮梁县人。己卯九十二名,会试一百名,三甲十一名。刑部观政,本年授广东惠州府推官。
  2. ^ 道光《浮梁縣志·卷十一·選舉》:崇禎十三年庚辰魏藻德榜 鮑文宏 有傳……崇禎十二年己卯(舉人)……鮑文宏 庚辰進士
  3. ^ 《江西通志》
  4. ^ 道光《浮梁縣志·卷十三·人物》:鮑文宏,字士可,福義都墩口人,崇禎庚辰進士,授惠州府推官,讞獄明允,全活甚眾;惠故瀕海,時有盜猖獗,南臺知其能檄委進討,僚友皆危之,文宏毅然督兵即行,密施方畧悉擒渠魁,復解脅從田程輦百餘人聲益著,當道倍加器重。旋盤查肇慶,署篆興寧,厲操守、興教化,發奸摘伏,吏不敢欺;丁外艱去,惠人遮道攀援不忍別,有陳德言再見之頌。既歸尋鼎革,城市坵墟人民彫嚓,每以郡邑利弊興草慫慂當事,於是力主建倉以蘇買米之苦,定官解以免僉民之害,實官厩以除走遞馬差之累,宿困永脫,邑人至今頌功不衰,卒年七十有六,祀鄉賢。
  5.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三十八》:(惠州)推官鮑文宏【弘】,字士可,浮梁人。崇禎十三年進士。平寇。卒年七十六。
官衔
前任:
張正聲
明朝惠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繼任:
丁士髦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