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鼓水道撞船事故

龍鼓水道撞船意外是於2008年3月22日,發生在香港水域船難,共18人死亡,為1971年佛山號翻沉事故後至2012年南丫島撞船事故前,香港最嚴重的海上事故。

2008年3月22日星期六晚上9時26分,一艘烏克蘭遠洋拖船Neftegaz-67,在香港龍鼓水道大小磨刀洲對開海面,跟一艘中國大陸散裝船發生碰撞,拖船其後沉沒,船上25位船員中,7名獲救,包括船長,其餘18人失蹤。事後,廣州打撈局的起重船南天馬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可惜水流太急,沉船太重,其後拖船公司租用亞洲大型的起重船華天龍打撈沉船

烏克蘭政府表示關切,並且派遣烏克蘭駐華大使館館員處理事後工作。

涉案船隻是中國大陸貨船耀海,全長150米,總噸位70,000噸[1]。沉沒船隻在2003年曾經來香港,當時因為安全設施不合格,被海事處一度扣查。

時序(2008年) 编辑

3月22日 编辑

  • 21:13,撞船意外。
  • 21:36,海事處、香港水警消防船等到場,救起7名墮海船員。
  • 23:54,消防處蛙人落水搜查,找不到沉船位置。

3月23日 编辑

  • 04:20,水道測量船發現沉船在400米外的海底,船底向天。
  • 06:00,蛙人接近沉船,敲打船身,但是回應全無,估計凶多吉少。

4月16日 编辑

4月27日 编辑

  • 沉船開始由華天龍撈上水面,下一步是修補船身,令之能夠自浮。

4月28日 编辑

  • 華天龍號將烏克蘭補給船打撈上海面,逾百名災難遇害者辨認組警務人員登船大規模搜索,發現14具屍體。另打撈人員在沉船甲板上檢查,評估船隻損毀程度及自浮能力。[3]

4月29日 编辑

  • 最後一具失蹤船員屍體已被尋獲。

刑事起訴 编辑

烏克蘭補給船船長Kulemesin Yuriy、耀海號船長劉波、領航員鄧鐸華、副領航員秦華德被控以危害他人海上安全,在2010年1月1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Kulemesin Yuriy和鄧鐸華均被判入獄36個月,其餘兩被告監禁28個月。

影響 编辑

  • 華天龍號來香港打撈烏克蘭沉船,日租費200萬。
  • 馬來西亞一家公司乘華天龍是次來香港的機會,向香港法院申請扣押令,事原一單與華天龍船主的商業合約訴訟,涉款約一億美元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撞船意外 船沉37米海床、18人凶多吉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7). 
  2. ^ 華天龍需時兩周吊起沉船.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20). 
  3. ^ 烏克蘭沉船尋獲14具屍體. 星島日報報道. 2008-04-29 [2008-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03) (中文). 

類似事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