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上海市政府 (中華民國)
Legolas1024在话题“關於移動上海市政府(中華民國)至上海市政府”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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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移動上海市政府(中華民國)至上海市政府
编辑建議改名:“上海市政府 (中华民国)”→“上海市政府”
编辑“上海市政府 (中华民国)” → “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政府於歷史上是專一名詞,僅指1930年至1937年11月和1945年至1949年期間的上海最高行政當局。同時1945年以後,據國民政府及市府有關文件,均認為是原民26年市政府之延續,故稱之為復員。此外時期並無上海市政府這一機構。包括上海市人民政府。此後只是為了行文的便利,一般簡言之為上海市政府。所以此次移動,只是根據歷史情況,不至產生誤解而申請的移動。原標題有讓人誤以為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上海市政府這一機構,或是清朝的上海市政府這一機構。而原有的消歧義頁面已移動到上海市最高行政機構的條目下,並以羅列。--SP RailwayGuest 2016年9月29日 (四) 03: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