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包致金侄女案

最新留言:8年前由Gakmo在话题名稱内发布
 ·  ·  · 包致金侄女案任务:
该任务列表是空的:请将{{to do}}标签从页面移除,或点击“编辑”添加任务项。

名稱 编辑

"包致金侄女案" 好像已成為一個通稱, 比侄女本身的名字似乎更流行, 要不要改名做包至金侄女司法事件呢? --Badge (留言) 2010年8月6日 (五) 21:47 (UTC)回复

我覺得作為維基百科如果用“包致金侄女”似乎不夠規範,但可以作為重定向。而我用“司法事件”而不是“案”是因為Amina早已認罪,事件焦點反而落了在裁判官的量刑基準上。--同舟 (留言) 2010年8月6日 (五) 23:37 (UTC)回复
我也覺得包致金侄女的名字有點怪,但目前名稱中的Amina Mariam Bokhary一名在華文報章中不常用在標題上,而「司法事件」一字似乎除了維基外,亦沒有別的地方採用。--Badge (留言) 2010年8月7日 (六) 05:14 (UTC)回复
約有 109 項符合「包致金姪女」的搜尋結果,以下是第 1 – 10 項。
約有 92 項符合「Amina Mariam Bokhary」的搜尋結果,以下是第 1 – 10 項。(由Google新聞)
這件事在香港發生,觀香港的各大報章頭版報導,大字標題不是Amina,而是包致金姪女,連電視台都是這樣做新聞報導。很難想像這還叫做不通用。算起來是常用名稱+中文名稱,比現在非最常用名稱(只於本案的報導而言)+非中文名稱來得夠規範多了!而且儘管條目中沒有提到,但無論輿論乃至民間討論都有「是否與被告身份有關」的說法,但無論事實上有關與否,實質上該被告的身份與該案的關注度是有密切的關係的,如果她的身份不是包致金姪女,明顯地該判案關注度不會有那麼的大。--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0年8月7日 (六) 17:46 (UTC)回复
 我也贊成改成「包致金姪(侄)女司法事件」一名,理由同上,不過,到底是「侄」還是「姪」呢?--Badge (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08:14 (UTC)回复
查了兩本字典,一本認為二字相通皆可用,另一本認為侄是本字,姪是異字,義同。--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0年8月10日 (二) 11:14 (UTC)回复
看了一下粵語版的標題名討論,認同用“包致金侄女XXX”作為標題在有確實證據包致金法官影響了裁判結果前是有違WP的中立(內文提及叔侄關係沒問題)。粵語版用“XXX襲警案”則不適合因為Amina已經前後已有3到4次襲警記錄。-- 同舟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08:16 (UTC)回复

如果加入她的兩次襲警前科,可否將標題改為她的名字?--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9:15 (UTC)回复

2015年 编辑

司法事件是不恰當的委婉語 ― ochloese 2015年10月19日 (一) 03:31 (UTC)回复

 完成--Gakmo留言2015年10月29日 (四) 15:52 (UTC)回复
返回到“包致金侄女案”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