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改名:“行政長官辦公室 (添馬)”→“ 行政長官辦公室 (香港建築物)” 编辑

行政長官辦公室 (添馬)” → “ 行政長官辦公室 (香港建築物)”:理由--113.28.24.189留言2015年12月4日 (五) 06:40 (UTC) ' 行政長官辦公室 (添馬)的條目名稱似意指,令人有「除添馬外香港還有其他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誤導。名稱亦未有表示辦公室所屬的地區(即香港),本條目建議以 行政長官辦公室 (香港建築物)取代之。回复

 完成討論:無異議,請管理員協助移動。--Kolyma留言2015年12月17日 (四) 11:30 (UTC)回复
根據上面和WP:DABNAME,已移至「行政長官辦公室 (建築物)」--Gakmo留言2015年12月17日 (四) 12:30 (UTC)回复
返回到“行政長官辦公室 (建築物)”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