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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Coco2046在此討論編輯爭議,切勿隨意進行撤銷 编辑

如題。CVS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04:15 (UTC)回复

搞破壞的是你吧,我一改你就退回,到底是誰在製造編輯戰?Coco2046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3:14 (UTC)回复

「製造編輯戰」的是你,參考此處,你於 ( 十月二日 ) 廿四小時內撤銷逾三次,已經涉及了回退不過三守則。另外,別人「一改你就退回」,參考多處,每次其他維基人編輯後,亦會再次被你撤銷至自己的個人版本,而且無理由地刪除別人所編輯的貢獻內容。
至於你於本人討論頁的問題「為何我修改你就退回?你明明已經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強行退回別人修改內容,反咬別人搞破壞,請問我修改的馬德鐘內容哪里有假了?」首先,不一定要按照本人修改的條目展示,但是倒轉過來「為何一定要按照你修改的條目展示?」;此外,本人並無「明明已經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如果是有,請你提出證據去證明此指控;最後,你修改的內容的確有很多是錯誤,故此本人早前已經多次修正,惟均是被你無理由地撤銷至自己個人版本。現在本人會先再次進行修正,並且於編輯摘要中留下說明。
最後,提醒Coco2046,「維基百科是一個內容自由、任何人都能參與」,非你的私人財產,如果遇有問題,應該先行討論,而非不斷地撤銷別人的編輯,並且將條目撤銷至自己的個人版本,及無理由地刪除別人所編輯的貢獻內容。此種做法對維基百科無貢獻,而且構成破壞。本人早就於九月一日於此處提出討論,惟你在經過別人的先勸告、後警告之後仍然沒有改善;直至一個月後 ( 今日 ) ,你「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強行退回別人修改內容」,「反咬別人搞破壞」,才於此處去留言。期望你於將來會有改善,日後貢獻於維基百科。CVS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3:51 (UTC)回复
Coco2046堅持己見進行沒有參考資料的編輯囘退四次,是否合乎Wikipedia:可供查證有待商榷。--Jusjih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4:07 (UTC)回复

關於有報道指出此人物於廿歲投考加入要員保護組 编辑

駐守於警察機動部隊是約為年半時間,而且警員職級人員駐守於警察機動部隊的時間均為標準的十六月,不會有更長或者更短的。除非此人物於十六月服務期完成後,再駐守一次。而且根據資料來源其他維基人提供的《壹週刊‧高度戒備 馬德鐘》第609期,已經寫到「我八七年入警界,幾年間由軍裝,到藍帽子,到便衣,最後是G4」。即此人物加入警隊時已經十八、九歲,故此根本無可能於十八、九歲這段期間先後於軍裝巡邏小隊、警察機動部隊及便衣崗位服務,再於廿歲投考加入要員保護組。所謂有多份的報道提到,只是全部轉載自同一份報道。根據《東方日報》於今年八月廿七日出版的《馬德鐘難忘戴妃:佢好nice》提到,「做咗年幾軍裝後,我又轉做藍帽子,主要處理啲反暴動同示威,做咗年幾再轉去做便裝警察,都要孭槍,但咁多年都冇開過,人哋話係好事,手銬就有用過,用嚟押犯,不過後來我都係覺得冇乜挑戰性,就申請做G4,要從頭考過試,當時係20歲。」。馬德鐘既然於一九八七年加入警隊,即他當時已經十八、九歲,於軍裝巡邏小隊「年幾後」,即大概是一九八八、甚至八九年,駐守於警察機動部隊,「年幾」後,單憑常識已經可以計算他當時已經非二十歲。不過既然有人堅持 ( 可能誤導讀者 ),加上是有「資料來源」 ( 即便是為自相矛盾,明顯錯誤 ),則就先行暫時保留有關內容。CVS留言2012年10月3日 (三) 03: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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