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分省目录模板,适用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以省份为目录的列表条目。

使用方式

编辑

模板将省份名称分三种格式:

  1. “全”:全称,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 “通”:通称,如“新疆”
  3. “简”:简称,如“新”

各省依据ISO 3166-2:CN代码次序排序。模板{{分省目录}}默认为显示简称指向全称,即相当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另可设置参数来得到三种不同的使用方案,共四种:

  1. {{分省目录}}:显示简称指向全称,即相当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2. {{分省目录|通}}:显示通称指向全称,即相当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
  3. {{分省目录||通}}:显示简称指向通称,即相当于[[#新疆|新]]
  4. {{分省目录|通|通}}:显示通称指向通称,即相当于[[#新疆|新疆]]

四种使用方案的显示效果为:

  1. {{分省目录}}
  1. {{分省目录|通}}
  1. {{分省目录||通}}
  1. {{分省目录|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