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條目複審/利玛窦/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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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持,3反对 => 保留--Advisory 2009年7月24日 (五) 12:58 (UTC)
早前已有人提撤過,但因不夠票數已失敗。此條目近乎完全沒有標明來源,而且原作者並沒有積極修正上次被提出的問題,特此提撤。
支持撤銷
编辑- (+)支持,提名者投票—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0日 (五) 13:09 (UTC)
- (+)支持,剛注意到這個條目缺乏參考文獻,奇怪的是它當初是怎么被選上特色條目的?--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7:55 (UTC)
- (+)支持,同上。—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7月12日 (日) 03:55 (UTC)
- (+)支持,同上—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 yán) 2009年7月12日 (日) 12:20 (UTC)
- (+)支持:回2楼的,白俄罗斯国徽那样的条目也能上去,啥不可能? --Алексеевски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09年7月19日 (日) 15:41 (UTC)
- (+)支持:追不上現時特色條目標準。YunHuBuXi 2009年7月20日 (一) 14:45 (UTC)
反對撤銷
编辑- (-)反对-大家有沒有看過參考文獻中的兩本《利瑪竇傳》、《利瑪竇神父傳》及《利瑪竇中國札記》?Hoising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02:02 (UTC)
- (-)反对-同Hoising,另外敬請Hoising把「兩本」增加為「三本」(數字上的執著)。—ArikamaI 只有我理解得到黑暗的極端,是不可能照亮(ArikamaI的24小時運作通訊裝置)
2009年7月14日2009年7月15日 (三) 11:03 (UTC) - (-)反对,参考资料充足,不过是没有分点列出而已。这个条目是一期COTW的条目,经Wikipedia:条目评选成为FA。--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7日 (五) 08:23 (UTC)
中立
编辑- 先中立吧。参考文献确实需要更详细地列出,方便查阅。另,希望先把{{Fact}}模板删除,参考下面Kolyma的意见。--Franklsf95·留言·我的贡献·参与动员令 2009年7月17日 (五) 08:40 (UTC)
意見
编辑- 回LuHungnguong:很久前的特色
- 回Hoising:現時的FA被建議有標ref,我亦是此政策的主張者之一。—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3日 (一) 11:28 (UTC)
- 被建議有,還是一定要有?不過已經有質疑了。Hoising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02:14 (UTC)
- 只是遲遲沒有寫進正式方針裡。我會考裡動議—J.K.【重新出發】 2009年7月14日 (二) 07:07 (UTC)
- 待写入正是方针后我会支持撤销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7日 (五) 08:24 (UTC)
- (!)意見--維基條目是要寫給讀者看的,編輯者不宜將其作為達成特定目標的工具。在現有條目中刻意加上「一連串」的 Fact 模板以凸顯沒有內嵌式參考文獻,並不是很理性的作法,對複審投票也沒有實質意義,只是讓讀者及其他維基人感到不快而已,建議先把它拿掉。謝謝!—Kolyma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00:16 (UTC)—Kolyma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2:03 (UTC)
- ( ✓ )同意--Franklsf95·留言·我的贡献·参与动员令 2009年7月17日 (五) 08: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