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GNG不假定关注度

此论述旨在厘清对WP:GNG中“假定”一句的一些错误理解,以冀目前愈显常见的误用问题得以解决。

“假定”:意味着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必要条件,而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收入维基百科。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例如,当条目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时候。[1]

[1]. 此外,并不是可靠来源中的任何内容都能证明某一主题已符合创建条目的关注度要求。譬如,词典或数据库、广告或公告栏、小新闻故事都是这样的案例,尽管它们出现在可靠来源上,但它们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

释义 编辑

  1. “必要条件”:
    1. 条目主题有关注度,是条目被收录入维基百科的必要条件
    2. 主题得到了独立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是条目主题有关注度的充分条件
    3. 主题得到了独立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或未满足此条但符合特定类型的关注度指引的要求,是条目主题有关注度的充要条件
    4. 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並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不是条目主题有关注度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2. “不能保证”:如果某位编者将诺奖得主的条目写成了G11,那它肯定会被删掉,除非有人打捞。无来源和缺乏来源的小条目是维基百科的鸡肋,但条目的当前版本缺乏来源并不代表这些条目的主题没有关注度,只不过是没人加入来源而已。特别地,当条目主题被质疑关注度不足时,举出有效介绍主题的独立可靠来源确实是编者的责任;但即使编者没有或者拒绝这样做,也不代表条目主题当前就没有关注度。“无法佐证关注度=没有人成功证明条目现在具有关注度”和“条目主题没有关注度”是两码事。然而,如果编者翻遍了搜索引擎和主流资料库也没有翻到有效介绍条目主题的可靠来源,编者即可以下定“条目主题没有关注度”的结论,惟其正误仍然值得商榷,并且即使条目主题事实上有关注度,也不是下定结论的编者的责任。
  3. “编者共识”:当具有有效介绍主题的独立可靠来源时,条目主题具有关注度。如果一名编者认识到这样的来源存在,但仍然认为目前版本的条目不适合存在于维基百科,他应当前往页面存废讨论提出删除讨论。如果一名编者认识到这样的来源存在,但仍然认为条目主题没有关注度,那么他是错的。他仍然可以发起讨论考据来源是否合格,或者关注度相关指引是否有不恰当的地方,但盯着页面强行挂{{Notability}}显然是不恰当的。

辨析 编辑

  •  N 如果只有gng当理由,根本不能用来支持条目关注度。[1]
  • 符合WP:GNG的条目,其主题有关注度。“不一定可以收录进维基百科”,是这个主题有关注度的条目的性质之一。
  •  N 这个条目主题符合WP:GNG,所以它有假定的关注度/我们假定它有关注度。
  • 符合GNG的条目主题有关注度。没有一种东西叫做“假定的关注度”;如果编者对照了GNG和任何其他关注度指引,无法得出“条目主题具有关注度”的结论,那么他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条目主题没有关注度”,至少也是“目前没有充分的理据证明条目主题有关注度”,而不是“条目具有/不具有假定的关注度”。依据常识也能知道,当你依据某种标准,对一个条目的主题是否符合关注度进行了一次判断的时候,你不可能得出一个结论叫做“假定它符合/不符合这个标准”,不然你这次判断还有什么意义?
  •  N 这个条目的主题不符合GNG,也不符合任何其他关注度指引,所以假定它没有关注度。
  • 主题不符合GNG,也不符合任何其他关注度指引的条目缺乏关注度。这个缺乏关注度的声称,其来源是条目主题不符合关注度指引,而不是“假定”的虚拟性:也就是说,依据GNG和其他关注度指引判断以后得出的是它是否有关注度的结论而不是假定它有关注度再不停地依据关注度指引重新判断关注度,然后再在GNG里面读出假定,无限循环
  •  Y 当条目符合XX标准时,我们假定它具有关注度。[2]
  • 这种说法严格意义上没有问题,但不建议这么说话。原因很简单,容易混淆,也容易把旁人带偏。更何况,编者应当去判断一个条目是否符合关注度指引,而不是去假定它是否符合关注度指引。
  •  N 当条目不符合XX标准时,我们假定它不具有关注度。
  • 这种说法不对。当条目不符合GNG和其他关注度指引的时候,它没有关注度。如果它不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判断关注度的编者有义务去判断它是不是也不符合其他标准,而不是“假定”它不具备关注度,然后就当它不符合关注度来处理。
  •  N 依据GNG只能假定条目具有关注度,条目是否真的具备关注度需要另行讨论得出共识。
  • 这也是不对的。不需要另行讨论。另行讨论只能是存废讨论,而不是在条目明显符合GNG或其他关注度指引时重新开讨论判断关注度。
  •  N 这个条目的关注度勉强符合收录标准了,但不足以让它上dyk/GA/FA。
  • 错误的。关注度是条目存废标准,不是条目质量标准。条目不符合关注度要求则应当删除,但没有给明显应当存留的条目比较关注度大小的说法,更不能用这个错误的标准衡量条目质量。说这话的编者可能想表达的是,条目所用的来源的质量不佳,很多来源达不到可靠来源的标准,或涉及其他问题,最终导致条目不符合dyk/GA/FA所需的质量标准。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