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António de Sá Benevides small.jpg

António_de_Sá_Benevides_small.jpg(122 × 152 像素,檔案大小:30 K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Deutsch: António de Sá Benevides, Abgeordneter des Nationalparlaments Osttimors
日期
來源 National Parlament of East Timor
作者 National Parlament of East Timor

授權條款

Public domain
此文件位於東帝汶中的公有领域,因為它由東帝汶民主共和國政府出版和分發,根據印度尼西亞版權法第6號,1982年第13條,2002年5月20日獨立後在東帝汶有效[1]

不得侵犯以下版權:

  1. 國家標誌和國歌按原樣出版、複製;
  2. 出版和復制由政府或代表政府出版的任何東西,除非版權聲明受法律或法規或作品本身或出版時的聲明保護;
  3. 全部或部分重複來自新聞機構、廣播或電視廣播公司和報紙的新聞,從此類新聞最初發布算起不少於1x24(二十四的一倍)小時,以及新聞來源應充分引用。

PD-TLGov 東帝汶公有领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Ant%C3%B3nio_de_S%C3%A1_Benevides_small.jpg

Copyright notes

Copyright notes
根據美國著作權局循環引用文件38a,以下國家並未參與伯恩公約世界著作權公約,並且沒有基於對美國國民或居住者所作作品的互惠待遇,而做出總統宣言決定恢復這些國家境內作品在美國的著作權保護:
  • 東帝汶、厄立垂亞、衣索比亞、伊朗、伊拉克、馬紹爾群島、帛琉、索馬利亞、索馬利蘭和南蘇丹。

因此,這些國家公民在這些國家境內製作的作品通常不在這些國家以外受著作權保護,也因此這類作品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其他國家可能屬於公有領域。

然而:
  • 在這些國家境內,由其他國家公民或永久性居民發表的作品,只要涉及國家參與了伯恩公約或其他著作權條約,那麼在其母國仍然依據其本地法律而受到著作權保護,甚至是全世界。
  • 類似的講,在這些國家境內發表後30日內,在其他國家發表的作品也通常會根據外國的發表日期而受那個國家的著作權保護。當作品在這些國家以外受著作權保護時,這類著作權保護的條款或可能超過這些國家境內的著作權條款。
  • 這些國家境內未發表的作品可能完全受著作權保護。
  • 如果作品的來源國加入著作權條約或與美國簽訂協議,並且作品在其來源國仍然受到著作權保護的話,這些國家之一的作品可能根據URAA而受美國著作權保護。

東帝汶於2022年11月製定了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法令,其於2023年5月28日生效。
注意:根據共享資源方針,此標籤不足以單獨對文件授權。您也應該選擇一個標籤以描述為什麼此文件在其來源國屬於公有領域。
  1. 東帝汶法律體系的主要特徵——實用指南,第177頁

說明

添加單行說明來描述出檔案所代表的內容

在此檔案描寫的項目

描繪內容

攝影器材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佳能 EOS 5D Mark III 中文 (已轉換拼寫)

曝光時間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0.01666666666666666666 秒鐘

焦距比數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4

焦距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65 公釐

ISO速度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1,600

image/jpeg

cf311bde1e42889b7ee3906cb83e54d0096a7e17

斷定方法:​SHA-1 中文 (已轉換拼寫)

30,557 位元組

152 像素

122 像素

檔案歷史

點選日期/時間以檢視該時間的檔案版本。

日期/時間縮⁠圖尺寸使用者備⁠註
目前2019年7月5日 (五) 20:18於 2019年7月5日 (五) 20:18 版本的縮圖122 × 152(30 KB)J. Patrick Fischer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下列頁面有用到此檔案:

詮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