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存档一

不应该在未经讨论的情况下加正式指引的模板

先把这个模板放在这里:{{guideline|[[WP:POINT]]}}。-无名无形 14:06:32 2006年4月1日 (UTC)

应该用“扰乱”还是应该用“破坏”?

如题。这些行为是不是对维基的破坏?-无名无形 11:34:32 2006年4月2日 (UTC)

== 提议讨论Wikipedia:不要破坏维基百科来阐明观点,以减少编辑战 ==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我刚刚翻译完。这个指引我认为挺好,很可能有效减少编辑战,例如:


多人协同编辑的性质导致了维基百科全书的不协调一致,在一些有多种正确处理方式的事物上,维基并不建立达成一致的规则。除非造成了实际的问题,否则维基允许不协调一致的事物。例如:

  • 用繁体中文编写和用简体中文编写的内容都是可接受的,一段内容用繁体或者简体写,不应该被修改成另一种。但是,如果条目名称又有简体,又有繁体,则造成搜索和繁简转换的问题,这时候条目名称的字体应该统一。
  • 对于条目名称,维基百科有命名规则,因为不协调一致的条目名称会造成查找问题,并提高建立重复条目的可能性。
  • 由于删除的投票机制,对于可删可留的条目,维基的删除原则的执行并不能保持一致,因为不同时间参与删除投票的人很可能不同。删除的不协调一致导致一些稍微更应该保留的条目被删除,而比它们差的条目被保留。不过,所有这些可删可留的条目都只具有很少的价值,所以删除了也不会造成什么实际的问题。

如果您理解了维基百科本来就不(也不刻意追求)协调一致,并在编辑过程中接受维基的这个特点,那么你或许可以减轻很多维基压力,并缓解您进行破坏性编辑的冲动。

另一个维基百科的核心价值是维基容忍很多“坏事”,甚至有些不可饶恕。例如:

您可以三次回退一个条目的编辑。不过超过一次的回退就表示有编辑战爆发,条目内容有严重错误,并需要其他人(甚至是管理员)的干预。还有,24小时内最多最多回退三次,再多您可能会被处罚甚至封锁。


看了上面的内容,也许很多编辑战都可以避免。-无名无形 16:36:44 2006年4月1日 (UTC)

我特别同意关于超过一次回退就是编辑战的观点,现在的问题是,许多争执都源于某一次回退。其实我觉得,回退是一项很严重的举措,如果认为一个观点有失准确的话,大可不必简单地用回退来处理。如果是一面之词,可以补上另一面的说法;如果无凭无据,可以用{{need citation}}。总之对于回退要谨慎,因为对于作者来说,被回退就意味着自己的贡献被否定,采取防守的姿态是必然的。如果大家看到不入眼的内容是,都能避免简单地使用回退(管理员亦如此),而是用更有建设性的方法来纠正,条目的质量应该会更上一步,同时也避免了编辑战。--Demos(Talk) 16:13 2006年4月2日 (UTC)
我打算在大家初步讨论之后进行投票,看是否能够将其设定为维基的正式方针(或者指引)。参见Wikipedia:方针与指引。-无名无形 07:29:07 2006年4月3日 (UTC)
为表明需要提供资料来源,可以使用{{not verified}}模板。-- tonync (talk) 01:54 2006年4月4日 (UTC)
这个是我和其他人从英文维基相应条目翻译过来的(当然,英文的条目可能又有了变化),应该属于有资料来源吧?我现在放了一个proposed模板,代表是有人(比如我)提议进行讨论的指引,而不是正式指引。-无名无形 05:19:32 2006年4月4日 (UTC)

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为正式指引

按英文版补了一些(尤其是最后一条),如果需要可以删掉重复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11日 (日) 11:12 (UTC)

(+)支持Kiva is Wikibreaking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52 (UTC)
(+)支持--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0月14日 (三) 09:43 (UTC)
(+)支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10月14日 (三) 10:54 (UTC)
(+)支持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10月14日 (三) 17:36 (UTC)
(+)支持—〖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RTC0152009年10月15日 (四) 05:44 (UTC)
(+)支持,我用户页上都写着呢,不支持都不行。—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09年10月16日 (五) 07:57 (UTC)
(-)反对,翻译的紊乱,读都读不懂!这质量还能当正式指引?——虞海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3:29 (UTC)
  • RalfX 凭什么在把讨论提交到本页后仅一分钟就将原文改成了正式指引,还封锁了页面?!——虞海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4:23 (UTC)
  • 未经讨论而擅自投票的结果不符合共识原则, 不应该在未经讨论的情况下将原文改成正式指引的模板。参考以往的修订历史,在2006年4月的中有过对此类错误行为的更正。应将此处修改恢复为2009-10-15的版本。 --chehw 2011年7月5日 (二) 19:12 (UTC)

【公审】管理员RalfX屡次滥用管理权

管理员RalfX于涉及自己利益的{{Infobox animanga/name}}编辑争论中,屡次以“扰乱”罪名封禁本人,并且从不回应本人的申诉与质疑,也从不解释罪名如何成立。最近的一次,本人只因将“正式译名”四字改为“授权版译名”五字便遭管理员RalfX封禁14日;相对之下,其朋党既不参与争议的讨论,竟能一再恣意回退他人编辑,无疑已是霸占编辑的行为,管理权形同其营私工具。

尽管本人多次要求管理层自行做内部的风纪调查与处置,但无奈管理层或官官相护、或敷衍了事、或视而不见、或无能为力,可见管理层完全缺乏内控力量,对于行为不当的管理员无法可管。

管理员RalfX行政司法集于一身,既无视行使管理权的利益回避规定,又单方面定义罪行并滥用封禁打击异己,事后也从不回应质疑与申诉,此番行状提请社群公审。--百楽兎 2010年6月19日 (六) 15:10 (UTC)

不好意思,可是我在RalfX的讨论页中未有见到你的相关留言。不过理论上我还是支持你的修改的(授权版译名)。—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12 (UTC)
此事扰攘已久,关乎的并非只是个别人士的行为,而是与方针及指引有关,希望大家多加关注。个人不赞成维基使用过于小众且与一般用法的意义差别太大的名称--Ws227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29 (UTC)
(!)意见:有必要用“公审”这个名词吗? :-o 太吓人了吧?--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0年6月19日 (六) 16:32 (UTC)
(!)意见:可以将相关的证据陈列出来看看吗?另外我个人是觉得“正式译名”是一个社会上普遍使用的用语,而“授权版译名”似乎是在强调这个译名来自于被授权者或是经过授权者认可的样子。两者之间基本上差异不大,一般情况下互用似乎不成问题。--祥龙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38 (UTC)
(!)意见:自百乐兔兄对“正式译名”这个名称提出异议后,ACG专题参与者曾对此进行讨论(Wikipedia talk:ACG专题#译名问题),至上月尾的最终共识为沿用“正式译名”,不作修改。—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51 (UTC)
提醒Altt311兄,讨论共识不是这样共出来的,第一,未针对此议题,第二,讨论过程只要有异议,就不能达成共识。--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2:29 (UTC)
(!)意见:维基不是ACG百科,应该要找多些非ACG爱好者参与讨论,本来用一些容易误解或混淆的名称就有问题--Ws227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7:33 (UTC)
(!)意见:查该模板的讨论页亦有进行讨论,而百乐兔兄亦主要在那边发言。—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7:40 (UTC)
(:)回应Ws227不要歧视阿宅。--203.218.87.79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3:54 (UTC)
楼上的ip用户何出此言?我对维基百科上任何事物的条目都同样兼顾一般社会大众及熟悉该领域之人士对该事物的认知为标准。例如中元节与盂兰盆节,此条目原名中元节盂兰盆节为重定向,条目内容却包括道教佛教神道教民间信仰的内容,后来熟悉佛教的Walter Grassroot提出把道教的中元节和佛教的盂兰盆节分拆,并认为该条目会令人误解佛教。我了解他的观点,就提出维基并非佛教百科,从文化及民俗角度看,这两个同样在农历七月十五七月十四的节日,到现在已经是佛、道、民间信仰(日本还加上神道)等综摄的产物,现时的节日习俗有不少都是综摄的结果,已经难以完全分开中元节盂兰盆节,于是提出改名为中元节与盂兰盆节,并提出在条目中分别加以说明佛教、道教、民间信仰等不同宗教信仰人士的观点,能顾及佛教徒及熟悉佛教人士的立场,又不会脱离一般社会大众对中元节盂兰盆节的认知,Walter Grassroot亦同意这种做法。难道我这样又是歧视佛教徒?--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46 (UTC)
(!)意见:我个人对“公审”这个名词并无反感,公审在这里是好事。RalfX 与其他有关的管理员很明显有责向大众解释清楚,为何不能公开处事理由,为何官官相护之事可以发生,与及为什么不等待公众讨论就指控别人“扰乱”。--Kittyhawk2(谈♥) 2010年6月19日 (六) 16:53 (UTC)
关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
User:Πrate自3月6日在该争议上妄自作为扰乱维基,被User:T.A 白河封禁3日(Special:block/Πrate)。
3月9日大举造事,原封禁1周,User:PhiLiP减为3日。
3月13日毫无反省继续故我,原封禁2周,被管理员User:Ws227纵放。
后模板保护期满User:Πrate仍旧不顾其他维基人的反对意见继续扰乱维基。在前次纵放之后,此次User:Ws227明显有护短避重就轻、从轻发落之嫌。
模板只是本人创建,内容遵照过去共识;唯本人未参与是次争议,仅旁观维基人形成共识。
本人电子信箱及User talk:Πrate未见所说投诉,实不知处。—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0日 (日) 04:10 (UTC)
1234。--Jimmy Xu talk·353 2010年6月20日 (日) 05:37 (UTC)
从上面RalfX评论我的做法的语气和用词所见(如用到“纵放”、“护短”来形容我),已经违反了善意推定的原则。这种乱给别人扣帽子的行为,即使是普通的维基人也不应如此,何况是管理员?曾有维基人对我说RalfX之所以执法严厉是因为他极为重视指引与方针,若真如此,何以他会忽略善意推定这个广为人知的指引?虽然我是对RalfX的做法不满,但我由此至终都没在维基以至任何公开场合用这类近乎人身攻击及恶意推定的话来形容RalfX,最多只是说他的做法“有问题”而已,毕竟每个管理员的做法多少会有些瑕疵,说某管理员处事手法“有问题”应不足为过吧。
另外RalfX用“扰乱”作为封禁,理由并不充份,加上一直没有回应百乐兔的申诉,没有加以解释。就此我曾谘询过某行政员,那位行政员认为“扰乱”这理由根本是莫须有。况且RalfX在讨论尚未真正有共识且未有人申请保护时自行把模板全保护,姑勿论真正动机如何,也难免会给人排斥异己的感觉。加上过去RalfX有一些编辑(部份有动用管理员权限)也有问题,且有双重标准之嫌(相关内容稍后列出)。也许这些都是无心之过,或RalfX本身未意识到问题所在,但据我所知已经有不少维基人不满他的做法,包括部份ACG专题的参与者或熟悉ACG的人。这么多人对他不满,就代表他本身的处事手法有问题,实在很应该检讨自己,而不是一味说错的都是别人。--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01 (UTC)
行政员,如再发生这种情事,先将两个当事管理员封禁一阵子,冷静一下吧,这两位大管理员间的车轮战,演的丑陋又无知。--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5:45 (UTC)
澄清一下,按照Wikipedia:车轮战的说法,RalfX先违反车轮战方针。见例子一:

案件: 管理员甲查封用户X。管理员乙解除用户X帐号查封。 管理员甲再次查封用户X。 结果: 管理员甲违反车轮战方针。

现时的情况:

案件: RalfX查封百楽兔二星期。Ws227把用户百楽兔的封禁期减至5天。 RalfX再次查封百楽兔二星期。 结果: RalfX违反车轮战方针。

之后我只是还原成5天,因为RalfX的身份应该在此事避嫌,并非故意车轮战。后来Eky再改为十天,就没有人再改了--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09 (UTC)
Winertai兄的说明没有错。按照车轮战的条文,你们两个均违反了车轮战方针。我曾经提醒过您们要找第三方协助调停您们的分歧,您们有没有听我的意见,我就不知道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29 (UTC)

管理员白河以扰乱封禁我,我当时便已申诉为何构成扰乱,但没有答复。我之后只不过使用了noteTA与更换新的模板,就像大多数用户都会做的事,然而管理员RalfX便单方面继续强加扰乱罪名,直接押赴刑场,没有审理,没有辩护,也绝不解释。最近的一次修改我亦基于讨论结果,仍被封禁。
如果你们不敢解释何为“扰乱”,我帮你们说明白:“扰乱罪,就是你不该动ACG大爷的收藏品,扰乱了ACG大爷的心情!”--百楽兎 2010年6月20日 (日) 09:22 (UTC)

路过,我也想听听理据,我对管理员滥权很感冒。-Iflwlou [ M {  2010年6月20日 (日) 11:06 (UTC)

Gmail邮箱最近有毛病,经常把WMF的邮件(邮件列表,bugzilla……)放spam,各位管理员检查一下--Liangent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1:47 (UTC)

User:Πrate扰乱的原委,在我上面给的连结都有纪录,大致过程已述,请加以查阅细节,事实不会骗人。

有些人虽不中意本人的行事作风,但能秉持认清事实与理性思考;有些则否。
一方面令动漫条目规范尽量迈向百科要求,减缓自称有识者的歧视与纷扰,一方面抵御fans对维基不百科的修改与侵害,弄得两面都是黑脸,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
WP:车轮战:“管理员未经协商迳自回退同事之管理行动。”,若无User:Ws227不合理的处置,不会导致横生枝节。如造成车轮战亦非本人所愿,倘欲封禁处置,本人欣然接受。
User:Ws227若希望上纲,还请记得平时不要留辫子。—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0日 (日) 15:33 (UTC)
RalfX你先管好自己吧,你某些编辑比百乐兔的问题更严重,如果有其他管理员以你对百乐兔的方式去处理你那些编辑,你可能被封得更久。合不合理不是你一个说了算,那么多人认为你有问题,你自己又真的保持理性吗?我承认自己有很多地方需要改善,但自问还未引起如此严重的问题。你自己好自为之吧--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7:56 (UTC)
管理员RalfX不断指控他人有罪,就是不说明罪名如何成立。判官兼打手真是厉害。我呼吁大家用相同标准来仔细检视“正气凛然”的RalfX及其朋党的所有行为。--百楽兎 2010年6月21日 (一) 09:52 (UTC)

还有一些常编辑动漫条目的匿名

(!)意见,此外,有不少匿名用户常常编辑动漫条目,但是却经常添加自我意识明显的语句,像是波西杰克森里面有提到“路克和波西杰克森打斗的场面也成为MTV最佳打斗画面后选”,就有人给他用粗体,以及波西杰克森相关的条目内容都有此情形。

但我想此情形不只局限于波西杰克森,很多漫画条目也有,而猫战士登场角色列表受害最深,常被昵名用户东一点西一点的加未经查证内容,变得很混乱(最近有管理员改善一点了),因此要非常注意匿名用户的编辑行为!--海藻脑袋~YA!~剽窃事件。投诉热线~--你今天来DC8了没? 2010年6月20日 (日) 05:41 (UTC)

以开漫画店的经验来看书名

我从1996年起,开了十年的漫画出租店,以我的经验是,漫画或卡通的名称对于漫画迷或卡通迷很重要,对于我这老板却不重要,甚至我认为那些漫画迷坚持书名等枝节的热诚对旁人是种困扰。(ㄟ,老板我明明预约的是XX剧场版,你却把他弄成别本。(可是你又没明讲?)这是常识,还用讲吗?东立有出剧场版吗?)以我看法,为什么会起这纷争?在于许多当事管理员或此模板维护者是个“迷”,这维基的这名称是个神圣的科仪,不容诋毁。在我看来,这是很危险的事情。我再提醒一次,这是中文百科,不是ACG百科,迷这种东西的管理员碰到这,请还是避嫌,让别管理员处理。如果真不行,就一条一条冗长的投票处理。如果觉得这样太麻烦,就发起个“这模板这半年;谁都不准动”的公开投票,基于维基和谐,我先投一票。--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2:29 (UTC)

...请不要随意修改你讨论的内容,让人家在讨论是你在有利的一方。这只是北韩人所做的政治不正确手段,他们在新闻报导中将输巴西1-2的球赛改胜赢巴西1-0,在外国人眼中只是一则国际笑话。除非是错误(例如是误植),否则我建议你另开新段讨论。—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2日 (二) 01:10 (UTC)

又有个人玩弄概念转换,把我加强语气针对对方扭曲我语意所做的澄清修改(我加了“(可是你又没明讲?(老板说的))这是常识,还用讲吗?东立有出剧场版吗?(顾客说的)”)比做北韩人闹的“国际笑话”(真是莫名奇妙的比拟。),为此,我为我后来没加注释的修改,郑重道歉,并回复原状。如果有人因此段新修改的字句误导了、被我伤害了、个人再度郑重道歉,也十分希望这个修改没造成国际笑话。--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04:32 (UTC)
概念转换?这个词可真是用的不错!其实从你发表“以开漫画店的经验来看书名”这篇做个人对名称的感言,就算是个概念转换了。目前的重点根本就不应该转到你的个人经验(但不代表你“不能”发表),怎么会可以扯到这里来?请寻其本,言重。-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14:36 (UTC)
偷换概念释意:歪曲对手言论的逻辑谬误。我开新段发表的内文,并未针对任何人言论。我只是以个人经验对“书名名称”引起的百科编辑战或车轮战,提出引言。全文重点在于后面:以我看法,为什么会起这纷争?在于许多当事管理员或此模板维护者是个“迷”,这维基的这名称是个神圣的科仪,不容诋毁。在我看来,这是很危险的事情。我再提醒一次,这是中文百科,不是ACG百科,迷这种东西的管理员碰到这,请还是避嫌,让别管理员处理。如果真不行,就一条一条冗长的投票处理。如果觉得这样太麻烦,就发起个“这模板这半年;谁都不准动”的公开投票,基于维基和谐,我先投一票。,您觉得我上述发言中;八成这些内文,与此纷争无关吗?--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02:50 (UTC)
我再说些重点的话,这问题根源就是有些人把维基百科当成ACG百科来经营,有些人把专题当成个人网站来管理,甚至有些管理员已经自以为是‘版主’、有些活跃编辑已经自以为是“副版主”了。我提醒这些版主,副版主,维基只有多些职权功能的管理员,而合乎三大支柱的自由编辑是每个维基人的基本权利。--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02:56 (UTC)

先检讨两位管理员的车轮战

第一,几个月前,我早就善意提醒User:RalfX避嫌,以免事态扩大,但是似乎没有作用。第二,两位当事管理员在此项封禁中,已经严重违反车轮战原则。加上两人一向独断风格,“编辑管理权责”不分,说难听点,光这几点,你们两就不适合当管理员。好的管理员是要把这两项工作切割的,当然不是说叫你们放弃哪个,而是要做到熟悉的事项如果有重大纷争就放手;至少,要懂得一个礼拜的放手。请多多接纳旁人意见吧!维基几天没有你们两,不可能倒闭的。--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2:10 (UTC)

(!)意见:我对Winertai的第一个例子有些疑问?您谈到“漫画或卡通的名称”对您而言并不重要,可是却又谈到您自己是漫画店老板?别人请您预约书本,结果您订错了还认别为人的谴责是种“坚持”造成了您的困扰?我觉得您这样说就不太对了,书的标题不同,内容可就相对差很多的。就好比您去果汁店请老板打一杯西瓜汁,可是最后结帐时他却给您苹果汁?这样的老板自然会受到顾客的谴责吧?此外,谈到动漫“迷”为么会坚持呢?我认为或许因为是“迷”,才更对该领域更加了解。而上面Winertai兄也谈到共识并不是这样来的Wikipedia talk:ACG专题#译名问题),那么随意而无共识的更改不就更加不应该吗?每个管理员的做法或许都会有所不同(这点我不评论),但如何依据正确的标准去审视每个管理员判断的依据,就一定得要有个明确的规章才行!-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3:23 (UTC)
(:)回应:不好意思,你这是标准的偷换概念逻辑。拿西瓜汁跟苹果汁的差别,来比拟我上面释例,根本就是不伦不类。我只是说漫画店老板眼中来说,书名有没有“剧场版”,相同的都是那套漫画。你衍伸出来的订错,谴责,坚持,困扰,都是逻辑上的无聊辩驳。另外,你后面的那个解释更是好笑,维基是自由编辑的,既然没有共识,哪可能要限制别人来作讨论议题外修改。我再说难听点,中文维基很多条目都快要变成专题团体的宰制品,偏偏这些专题团体成员很多都只是‘迷’,完全不够格称作了解此领域的“专家”。--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5:38 (UTC)
(:)回应:我非常支持Winertai的说法,在不少“迷”所编辑的条目会出现‘这个角色超强’‘这本漫画是当今最好看的一本’等。--海藻脑袋~YA!~剽窃事件。投诉热线~--你今天来DC8了没? 2010年6月20日 (日) 05:52 (UTC)
(:)回应:我想编辑战、言语战或许也是经由这样开始的!从言语的挑拨,得理不饶人等等现象,去攻击和推到对方的言词。而许多人总是会不小陷入其陷阱,也开始强烈反攻、不跟你客气之类的,因此这也是许多纷争的起因呀!此外,对于您的末句,我认为是否“变成专题团体的宰制品”根本不重要,如果该团体是正当的维护其正确性,有何不可?当然,‘迷’绝对完全不能称作了解此领域的“专家”,而编辑维基大部分的人也不是专家,只是对各领域了解的多或少罢了,当一个人的修改出现问题,大家的眼睛都会注视著,这不正是维基的理念吗?-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00 (UTC)
(:)回应,俗话说:“歹(烂)竹出好笋”,相反的“好竹子也有可能长出烂竹笋”,同样的在一个整体表现不错的专题方面虽然有的成员是个“迷”,但是却能够编辑出中立丰富的条目,有的“迷”总是编辑出缺乏中立的内容。--海藻脑袋~YA!~剽窃事件。投诉热线~--你今天来DC8了没? 2010年6月20日 (日) 06:14 (UTC)
(~)补充Jack Tao说很多维基人都在检视每一个人的编辑,这点是事实,但是很多人看到有问题的内容时,都只是挂个模板了事,治标不治本。--海藻脑袋~YA!~剽窃事件。投诉热线~--你今天来DC8了没? 2010年6月20日 (日) 06:23 (UTC)


如果情况继续恶化,提醒各位,还有这个方法可以解决--61.225.85.14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00 (UTC)

(:)回应,既然你这么了解我们维基运作,何不创建一个帐号?而且我现在开始怀疑有的匿名用户拥有多个IP!(欢迎情况属实者对号入座)。--海藻脑袋~YA!~剽窃事件。投诉热线~--你今天来DC8了没? 2010年6月20日 (日) 06:07 (UTC)
(:)回应,的确,一般的ISP都会发给“个人用户”数组的dynamic IP address。但希望各位不要使用IP匿名的方式来从中挑拨离间,感谢配合。-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21 (UTC)
(:)回应,最近增加许多来挑拨离间的匿名了……--海藻脑袋~YA!~剽窃事件。投诉热线~--你今天来DC8了没? 2010年6月20日 (日) 06:25 (UTC)
我认为两者也不对,首先是百乐兔除了在此事外为了达到目的就不择手段,在鸿海集团相关条目的编辑,故意删除负面消息。怀疑他是郭台铭的手下(虽然这个可能极低)。此外,在诺顿360中是否留空格甚少讨论。我想说,在这三次的事件中,制造不少怨恨。
不过RalfX也不是好太多,因为他快速处理的手法,使我觉得中文维基百科的怨恨加深。他的封禁的没有错,但是见一次杀一次的行为,想问一下RalfX,你是不是把百乐兔当作影武者处理呢?

总结:假如我是足球比赛的裁判,两人应判处“红牌离场”。--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0年6月20日 (日) 09:07 (UTC)

(:)回应Jack Tao,你是不是想法太负面了?我只是给个建议来提醒有这方法可以考虑使用,却被说成是挑拨离间,我只能笑一笑了,不管是有无注册帐号,都无非是参与维基百科,不要因为IP用户说什么话或做什么事而产生负面想法,甚至是敌意,而且我们讲的是《先检讨两位管理员的车轮战》这讨论,请不要将讨论方向朝向IP用户,避免掀起有无注册帐号两族群之间的笔战。--61.225.85.14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9:41 (UTC)
(:)回应61.225.85.141,我们当然知道有这种方法可以使用,但是那是最极端的手段,我认为现在还有必要去沾到边。此外,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位IP用户产生敌意,只是针对该内容做出回应。不过因为最近些许IP用户的事端,会比较引人遐想一点。-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9:55 (UTC)
(:)回应,好了好了,不要彼此互相猜忌下去了,我给的建议只是讲出来提醒,听不听都看各位看倌们,别人怎么做怎么说都不代表是我,你要怎么想都可以,讲出来就会有争议了,现在《先检讨两位管理员的车轮战》这讨论闹得如火如荼,我可不想因为我的一句提醒,让我自己也陷入当事人,我还是多一事而不如少一事,就算我太鸡婆管维基百科,叹!--61.225.85.14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0:12 (UTC)
(!)意见,知道就好,不过如果你创建一个帐号,就不用卷入匿名风暴中了……--海藻脑袋~YA!~剽窃事件。投诉热线~--你今天来DC8了没? 2010年6月20日 (日) 12:54 (UTC)
我违反车轮战方针是事实,己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举报自己,请其他管理员发落--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8:35 (UTC)

我说几句

在我印象中,百乐兔以前并不是这样的 (甚至他不怎么关心ACG Project) 为什么突然会这样 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我不好猜测。

fans与否与参与编辑无关,只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保持中立就好 各领域需要的都是内容专家(你完全一窍不通去编辑什么?)不然就和以前的某些提删一样了

还有 这里这么多人 来个人帮我们处理一下如何?免得说我们偏私(有人指名找我和RalfX 我是去回复了 不知道会不会让别人感到满意呢?这不是我能控制的了)见旋风管家讨论页(PS:简单说 香港网络大典是可靠来源么?)—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1日 (一) 12:07 (UTC)

我发现是你们动漫迷把事情复杂化了,是你们把相关维基条目“据有己有”了。要处理这些纷争还不简单,就是“开放编辑”。不合你们“小圈圈共识”,又懒得讨论的,就请你们在相关模板讨论页举行投票。投票结果出炉前,请容许他人的“修改”。有多少争议就繁琐地重复多少这种过程。例如这次百乐兔修改,你们就在讨论页举行个共识讨论,若有人在两礼拜内有不同意见,就迫不得已再来个两礼拜的投票,以票数多的为共识。在这之前,就“忍住”地容忍非你们圈内人的修改,不要跟著编辑战。说真的,我看到你们那些模板,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走火入魔状态。以利弊言,在投入维护的比例来说,已经是弊于利了。另外,个人认为,在维基的学习,也包含容忍他人。这是我的衷心建议;当然这些话不是针对动漫专题的,还有其他XX专题以及所有;明显受某些人认养的条目。--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1日 (一) 14:47 (UTC)
非常(+)支持这个建议。这样的投票及讨论应该控制在ACG相关条目的讨论页内,远不至于上升到这里。而之所以上升,就是因为之前的缺乏讨论。—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1日 (一) 14:55 (UTC)
石榴想知道发生什么事,我就告诉你。事件就肇始于那些ACG大爷要求“编辑前要讨论”。他们不管你改了什么,总之你要动他们做的东西,他们就规定你“编辑前要讨论”。不讨论就回退,因为他们寥寥几个人关起门来讨论的结果就叫“共识”。你做合理的编辑前要讨论,他回退你不需要合理的理由。
再讲白一点,他们那些ACG大爷就是“条目是俺管,模板是俺开,要动俺宝贝,照俺规定来!”在一个大家都可以自由做合理编辑的维基百科里据山为王,把自己山寨里的规矩凌驾到维基百科的宗旨上。
编辑前要讨论?你去看看那些ACG大爷们编辑前有没有先讨论。自己山寨里的规矩还真好意思拿出来当圣旨。当然朝廷里有人是不一样,随便给你安个罪名便斩。可恨小的就是死不了。--百楽兎 2010年6月21日 (一) 15:50 (UTC)

我认为动漫迷不完全是像你们所说的那么邪恶,例如“条目是俺管,模板是俺开,要动俺宝贝,照俺规定来!”。先就这次的“百乐兔”所做的修订,并不是说你做的修订有错误、不合理,你做修订是代表你对维基的贡献,这是好的,大家都应该欣然接受。但是该模版总共有644个页面链入,有时一下子突然性的更改可能别人会无法接受,因为这一改,影响实在深远,可能原本这644个链入页面都是依照原先的模板文字说明所配合打出的内容,但是如果改变了模版说明,“说不定”有不少条目所加注的内容就和模版说明不符了。所以我认为以后如果要更改有过多链入页面的模板,就得要看看有没有方法可以避免争议。-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15:08 (UTC)

条目有人认领是好事啊 难道非得像很多条目一样 创建之后就没人管 这样好?说到容忍 凡事有个度 在那个度里面嘛 能宽则宽吧 说到底还是都是些小事。我很想把监视列表能够共享出来,大家可以看看 我这边多少编辑是新人或者IP用户来完成编辑的。我自己现在的编辑量才占多少...是时候了吧 新人总是会慢慢成长的 时间到了 就尽量让他们放手去干嘛 有个老人在后面帮忙查缺补漏就差不多了。不然想想也是的 那么大一个主题 就那么点人 没新鲜血液补充的话 单靠那么点人手怎么够用(时常感到顾此失彼 但是也没办法)

百乐兔这事嘛 我先提一点 你们这么一来,我这边立刻显示就是被刷屏了,还以为是机器人或者出了其他什么问题。那份讨论慢慢看,太长,仔细看一遍再说。

顺便 有人帮我回答一下阎魔爱在我对话页上的新留言留下的问题么?因为我自己也是回答不能,且我自己也希望能够听到答案,谢谢。—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16:47 (UTC)

(:)回应Jack Tao:我没有修改该栏位的定义,而是将该栏位的名称改为更符合定义的说法。所以如果选择了适当的用词,你说的问题就不会发生。然而,你可以看看,那些ACG大爷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使用“正式译名”来对应他们的定义:“代理商的翻译名称”,继续莫名其妙下去。语言千变万化,竟然会找不到更清楚明白的用语?此皆不为也,非不能也。
说到改定义,我们来看看是谁“未经讨论就修改”[1]
没错,不是别人,就是那位判官兼打手的正义管理员RalfX
改栏位名的要讨论,不讨论的还要回退加封禁,而从源头改定义的却不用讨论。ACG大爷们的霸道+专制+独裁+无理+偏执已可见千百斑了吧。
如果ACG专题就是这样的组织,我们应该废除它,因为它现在的样子根本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宗旨。--百楽兎 2010年6月23日 (三) 01:20 (UTC)
Wikipedia: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建议2006年版2009年10月22日修订版本当前版本
如果你还不能察觉自己的例子哪里有问题,真的不知道怎么救了。—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3日 (三) 08:50 (UTC)
听您口气,您真的以为自己是版主了。我已经帮你在那建议加上{{Essay}}了。套句您的话说,如果你还不能察觉你这件事情哪里出错了,真的不知道怎么救了。--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14:58 (UTC)
已参照Wikipedia:电视条目指导建议改为{ {proposed} }。作为方针、指引或流程的提议,按照其说明“可能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需要更多讨论并进一步获得社群的共识来确立“成为正式方针。无论如何,这是曾经在一定范围内讨论的结果并已使用多年的惯例,而提议的完善和其所涉及到的惯例的改变是相辐而成的,确实应通过讨论来进行,并最终成为正式方针,而不是直接在非对提议进行讨论的情况下直接修改惯例,尤其是影响或涉及面较大的情况,更不应直接进行编辑战,何况从一开始(1月5日)的编辑战就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26 (UTC)
请不要再将那“建议”说的好像是方针或格式似的。违反编辑战当然是错的,不过把“建议”(甚至在此之前,连建议都不是)当成方针或格式来限制他人编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不要说你引用的电视条目建议,没有你这建议的繁复,我更搞不懂,几个字的修改,会如何“影响或涉及面较大”?况且,那讨论里面,根本没有不要修改的共识。--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4:02 (UTC)
难道阁下不懂“提议"二字的意思?模板上写得很清楚,是“方针、指引或流程的提议”,而且其中写明了“可能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需要更多讨论并进一步获得社群的共识来确立“成为正式方针,阁下所谓"将那“建议”说的好像是方针或格式似的"明显是不实之词。请注意“需要更多讨论”等字,很明显提议的完善和其所涉及到的惯例的改变是相辐而成的,且应通过讨论来进行。还有,对名称的改变“影响或涉及面较大”也是很明显的,很多ACG相关条目的模板中都有此词,改动范围相当大,去看看当时编辑战的涉及范围就知道了,远远不限于那个当时的ACG模板条目。--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4:21 (UTC)

其实现在除了管理员的部份不说,请问百乐兔本人目前对于更改{{Infobox animanga/name}}模版还是认为有其必要性吗?如果您认为没有其必要性了,请于此明确表示您的立场。如果你认为还是应该更改,那么继续在这里讨论也只是浪费时间而搞不出所以然来,麻烦请您发起一个投票章节于{{Infobox animanga/name}}讨论页,并标明参考选项(你想要提改的数个名称[记得要顺便标明原始名称])、原因和理由等等...,最后将此投票连结公布于公告栏(必要),好方便所有维基人都能共同参与,最后所获得的结果,即是全体共识的决定,大家都应该遵守。—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16:55 (UTC)

我认为本末倒置,我认为是ACG人员先举行讨论或投票将Wikipedia: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建议变成正式方针或格式(相对多数或绝对多数再议),或者投票将{{Infobox animanga/name}}内容取得共识,在这之前,所有修改都应该被推定善意。--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0:12 (UTC)
(:)回应Jack Tao:至今我仍认为要修改“正式译名”这个栏位名。Winertai说的对,ACG党人不能没有合理理由就反对他人合理的编辑,ACG党人的诸多行径俨然是霸占。如果ACG党人可以以这种不合理的理由要求他人,我们也应该可以用相同的理由要求ACG党人的所有编辑都要讨论,然而如此一来维基百科人人可自由做合理编辑的宗旨将形同废除!--百楽兎 2010年6月24日 (四) 01:01 (UTC)
(:)回应现在讨论好像离大标题(【公审】管理员RalfX屡次滥用管理权)越来越远了,不知讨论的主旨到底是针对管理员RalfX个人操作的问题还是针对所有“ACG党人”?RalfX并不是所谓“ACG党“的总指挥或总代表,ACG条目和模板中已使用多年的惯例也不是由他制定的,只不过和其他ACG条目编辑者和参与者一样在维护相关条目。说到这次事件,其实一开始(从今年1月5日开始)是百楽兔与其他用户(Justice305和Knuckmew)打编辑战(见[2]),并已违反了3RR方针,后来才被管理员RalfX保护。且不论修改的内容谁对谁错,打编辑战本身就不是正确的做法,何况严重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不管RalfX在编辑战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或者其后的管理操作有什么样的问题,但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的绝对不光是RalfX个人,甚至不是整个事件中的主犯或主角,但现在把”【公审】管理员RalfX“作为大标题名明显有转移视线、为打击报复不择手段之嫌。如果是想针对所有“ACG党人”的所谓“霸占”行径,也可以进行讨论,但持续打编辑战却是不应该的,也不应该试图误导话题。虽然有些内容非正式方针,但却是曾经达到某种程度的共识并已使用多年的惯例,这些惯例如要修改的影响或涉及面很大,改动前确实应进行讨论,而不是直接进行编辑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2:06 (UTC)
(:)回应看不出来这段话的重点战。看看这模板的历史,只会更加深我对ACG专题人员的厌恶。请ALS yulin不要说谎,以讨论页面来看,根本没有达到某种程度的共识并已使用多年的惯例事实[3]。--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41 (UTC)
(:)回应上面的文字很明显是从事件的原委来说的,请阁下不用在这儿装作不知。再去看看模板编辑战的历史,从今年1月5日开始,百楽兔与Justice305t等人发生编辑战[4]。具体是百楽兔将原先长期使用的”正式译名“改为”代理商译名“[5],随后被Justice305回退[6],两人于是开打编辑战,并且当天就已违背3RR方针。从阁下给出的讨论页可知,其中最早的讨论是从1月7日开始(是后来从互助客栈移至讨论页),那时编辑战已经过去两天,在此之前未见正式的讨论。况且讨论期间Cp111已明确指出“两者的定义在日本动漫游戏条目译名命名规则中有详细说明”,而该页面中关于名称(正式译名等)的定义早在2006年时就已经存在[7],并广泛用于其它ACG条目的模板中,当然是已使用多年的惯例。做为维基人,请尊重维基礼仪,请不要诬陷他人说谎、试图分化维基社群,以致说什么“加深我对ACG专题人员的厌恶”等,谢谢。--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4:13 (UTC)
够了!你们的讨论已经去到害人的地步,再讨论下去也没有好结果。现时你们这群人为了达目标,就不择手段,在此我就骂几个当事者。首先是百乐免,他动不动因为自己的利益损失,就执行罢免,连讨论阶段就罢免就太过份了。然后是Winertai,现在受到挑衅,再多说风凉话也没用的。现在你的回应,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作狡辩。此外RalfX,也不应私自修改,请不要利用你专长去欺负其他人,这个问题在WP:PFD已经看得出,现在方针可能是有问题,但大家不应去到互相谩骂的地步。最后,就是维基不应分党分派,如果正在妄想分党分派的话,去加入政党吧,相信你们不出十年就能当议员,以咀炮服务人民。
此外没有人是版主,那只是讨论版的术语。我在此骂过所有人一次,希望大家可以重新投入讨论。这股怨恨,将会流进地狱。--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0年6月24日 (四) 03:15 (UTC)
现在Winertai不愿意面对眼前的怨恨,剩下百乐兔和RalfX了,你们会怎样抉择?--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0年6月24日 (四) 05:53 (UTC)
(!)意见我再给关注ACG的编辑者几点建议。第一,相关模版编辑战认定与执行封禁,请涉入甚深的R管理员避嫌。第二,讨论如果没有明显共识,请举行投票。第三,投票结果出炉前,请容忍他人编辑。没有那种小幅度修改就要跟你们专题报告的规矩。第四,那个讨论页显示,拒绝讨论且言穷的是ACG专题的人,在我看来执反对意见的至少有好几个;其中还包括管理员。--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51 (UTC)
互相尊重是维基编辑的基本礼仪之一,而不是动不动就打起编辑战或者表现出高傲的态度。关于译名的主要讨论是在Wikipedia_talk:专题/ACG中进行的,那儿大家讨论气氛融洽,却未见阁下参与。而关于名称的修改可不是什么“小幅度修改”,其涉及到相当多ACG条目的模板中的内容,从当时编辑战的涉及范围即知。--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5:28 (UTC)
在我看来,这句互相尊重是维基编辑的基本礼仪之一,而不是动不动就打起编辑战或者表现出高傲的态度。也可用于贵专题的人,提醒您,一个人是无法打编辑战的。另外,请提出“正式译名”“共识”的真正确切来源,不要用讨论融洽濛混过去,共识来自投票通过?全体赞同?最后,如果真要解决事情,请针对我的四点提议做回应。你那“诬陷他人说谎、试图分化维基社群”指控,我受不起。--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6:00 (UTC)
维基百科:共识中明说“‘共识’指各方意见充分互动之后的结果或社群取向,非指‘每一个人都同意’。一个共识是人们依照诸如中立的观点等方针,并通过有礼貌地讨论和辩论来达成的。”。可见维基倾向于通过有礼貌地讨论来达成共识(即意见互动之后的结果或取向)以解决问题。所谓“讨论融洽”并非蒙混,而是讨论的基础。如果你一定要当时的投票,也是有的,在这儿:Wikipedia_talk:ACG专题/译名与命名/决议投票,看清楚了,当时(2006年3月)关于名称(“正式译名”等)的定义是以7票赞成全票通过的,可见共识早就有了,而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从今年1月5日起百楽兔未经讨论就挑起编辑战,以致屡屡违反原先共识及回退不过三原则,Justice305t等不过是回退以维持原先共识而已,而R管理员的保护也是正确的,也只是在维持原先共识,不存在避嫌的问题。未经讨论就违反原有共识甚至打编辑战当然是错误的。你的那几点提议我都已做出回应。另外,关于你的最后一句话,其实是你自己指控他人“说谎”、以及说什么“只会更加深我对ACG专题人员的厌恶”等在先,我只不过是在反驳而已。--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6:32 (UTC)
哈,2006年,哈,七票,哈,Wikipedia_talk:ACG专题/译名与命名/决议投票。提醒您,现在讨论的是:“模板:Infobox animanga”,现在讨论的是百乐兔提出建议后的2010年6月。维基连方针都可修改了,何况2006年七票达成的共识?你们在百乐兔提出建议后,就该达成真正的共识(我看不出有任何指各方意见充分互动之后的结果或社群取向迹象),而不是讨论到辞穷了,就拿多年前的不合时宜、非相关内容共识来作挡箭牌。说来说去,您还是没有针对我的建议做回应。--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7:00 (UTC)
说到这,好像跟ACG专题的人没什么交集,你们ACG专题仍不承认自己疏失。既然这样,我就不再基于善意的期盼你们改进了地与之讨论。反正,话尽至此,希望您与相关人员不要搞得事情一次比一次大。今年一月,早听我话,就不会再如此浪费维基资源。其实,我这讨论也有好处,至少宣示著我关注ACG条目的决心。基本上,一个拥条目自重的维基人或编辑管理不分的管理员所带来祸害,远过于打编辑战的。这是我这回讨论最终感想。--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7:19 (UTC)
再说一次,百乐兔是在违反多年前已达成的共识和惯例、并且未经讨论的情况下,于2010年1月5日打起编辑战,并且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此次事件产生的根本正在于此。几天之后才有一些讨论,而编辑战在此之前已经爆发,引发人正是百乐兔。并且记住当时的投票是全票通过,是当时参与投票的维基人经讨论后无异议而通过的,这可正证实了我前面所说的曾达到过共识、而且惯例已使用多年(4年),却被未经讨论而随意修改以致打起编辑战(“模板:Infobox animanga”中引发编辑战的正是当时已作出明确定义的名称,是直接关系)。阁下才是真的在理屈之下拿出所谓“不合时宜、非相关内容”当作挡箭牌。另外,管理员RalfX是在持续的编辑战发生后以维持原先共识而已,也许存在某些做法问题,但还没有上升到编辑管理不分或者大标题中所说的屡次滥用管理权的高度。--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7:15 (UTC)
Wikipedia:Wikipedia的中文名/投票结果,“维基百科”这个名称决议是由9票决定的,只要你能够重新取得新的共识,也能推翻过去的决议。—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4日 (四) 07:33 (UTC)
是的,如果有人质疑,也可以改。但不会有人因为这样一吭声,就被以“扰乱维基”理由封禁十几廿天。--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0:52 (UTC)
在已有决议的情况如果有人提出可以进行讨论,如达成了新的共识可以取代原有的共识。但是绝对不是未经讨论或达成新的共识就直接违反原有的共识和决议以致屡屡引发编辑战和违反维基3RR原则。这种情况下R管理员以“扰乱维基”的理由封禁是完全正确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36 (UTC)
  • 如果“维基百科大家可自由做合理编辑”的精神不能被维护,我将针对ACG党人,以ACG党人所主张的相同理由:“编辑前要先讨论”,回退所有ACG党人未经讨论的编辑。--百楽兎 2010年6月25日 (五) 11:13 (UTC)

办个投票吧

现在讨论吵得火红火热,如果不用投票解决的话,我认为很有可能进入一个无止境的争吵。注意,本人是为多名维基人在该模板的编辑战的参数重新投票。如果你认为准备好的话,请尽快决定投票内容,以免后悔。--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4日 (四) 09:46 (UTC)

我才在上面谈到投票相关事宜,没想到又扯出如此一大串,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建议“尽速”发起一个投票,这会是场公平公正公开的投票(我会随时查核页面历史),所有维基人都有权利参加(千万别又有人说避嫌者不应投票等等)。我建议投票时间不得少于两周,以确保此事件能有足够的关注度。目前只缺谁要担当“发起人”?-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14:21 (UTC)
最近几天有点忙,未必办到投票,如果多给两三天的话,我应该可以准备好投票的一切。—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4日 (四) 15:43 (UTC)
其实从最近讨论内容来看似乎已有了一些结果,可再等两三天,看有没有投票的必要或其它进展。如果讨论向好的方向转变的话不能一概形容为争吵。另外,那个模板中的定义内容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牵扯到其它更深层次的问题(包括原有的共识和决议等),对其进行整理应有序进行。--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18:10 (UTC)
(+)赞成投票,极不认同“讨论内容来看似乎已有了一些结果”的再度谎言,ACG专题已经有很多这种例子了,把“因为立场差异过大,无法再讨论下去”的结果,当成“没有异议的共识”。建议投票事项单纯化,就是2006年ACG专题讨论共识“正式译名”是否能转移适用于该模版。也请Jack Tao讲话不要酸溜溜(千万别又有人说避嫌者不应投票等等)没有人会去质疑编辑权与投票权的扞格;让人质疑的是某些ACG人将编辑与管理职权不分的情事。对了,请不要再睁眼说瞎话某管理员不是ACG的关注者,光这定义内容工作上,这管理员就贡献良多,再怎么善辩,历史纪录是不会骗人的。--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0:49 (UTC)
Winertai又在破坏讨论秩序,并诬陷他人说谎了。投票当然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如前所述只是在观看有没有正式投票的必要或其它进展,是以讨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如果Winertai再度继续毫无诚意进一步获取共识、尊重其他维基人,那么只好以其它的方式,包括投票来决定了。真正让事情复杂化的正是Winertai,他曾经诬陷本人前面所说的曾达到过共识、而且惯例已使用多年是谎言,现在自己实际上承认了2006年确曾达到过共识,即是他自己在诬陷他人说谎,现在却再次诬陷他人说谎。有一些结果是完全正确的,即前述的此次事件产生的根本正在于百乐兔违反多年前已达成的共识和惯例、并且未经讨论的情况下,于2010年1月5日打起编辑战,并且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等,虽然当时仍在观察讨论进一步的进展。也请阁下讲话不要把责任推给别人,事件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百乐兔违反共识并不经讨论就修改而引发的编辑战,以致违反3RR原则,R管理员等只不是在维护原先共识而已,总体上操作是正确的(包括“定义内容”也是经过投票早已存在的决议,R管理员只是在做相关维护,这跟编辑管理不分不相干)。另外如前已指出的,那个模板中的定义内容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牵扯到其它更深层次的问题(包括原有的共识和决议等,见前面的讨论),对其进行整理应有序进行;很明显译名的共识适用于该模板,所谓“单纯化”的做法没有实际意义。--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22 (UTC)

如果Winertai再度继续毫无诚意进一步获取共识、尊重其他维基人,那么只好以其它的方式,包括投票来决定了。

嗯,好。如果因此可进行罢免R君投票,如果因此可进行现制ACG专题功能投票,如果因此可进行取消ACG繁复模板投票,甚至,如果因此可以可进行解散ACG专题投票,什么罪名我都揽。反正我黑脸扮多了,不差这几条罪名。

如造成车轮战亦非本人所愿,倘欲封禁处置,本人欣然接受。

连R管理员都自己承认造成“车轮战”了,还有人再扯R管理员等只不是在维护原先共识而已这种谎言。我再重复,历史纪录都在的,再怎卖弄文字的辩白,都是无功。--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43 (UTC)
基于尔近跳出的User:ALS yulin再三以不面对事实的言辞,骚扰讨论,为了维持社群和谐,本人不愿意再针对他任何回答加以回应。不过,这种冷齿以对,并不代表赞同他的言论。--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53 (UTC)
阁下真是完全不知耻,根本就是在破坏正常的讨论和社群环境,居然还好意思说什么“什么罪名我都揽”、“反正我黑脸扮多了”,甚至弄出什么“解散ACG专题投票”等来。阁下违反维基礼仪原则的做法已做到极致,屡屡诬陷他人说谎的做法本身更是违反阁下自己曾提到过的善意推定原则,理屈词穷之下就彻底原形毕露了。大家已可以看到,现在根本问题已在于Winertai自己也已承认的毫无诚意进一步获取共识和尊重其他维基人,此次冲突中破坏正常秩序的根本就是Winertai,而不是他试图打击报复的RalfX管理员等,从其言论可见一般。不是原先ACG条目或模板存在问题,而是Winertai等在持续引发冲突和编辑战,矛头直指R管理员和整个ACG社群,所谓模板上的名称争议现在只不过是其用来打击报复的借口;维基真正要做的是处理扰乱者,而R管理员所做的正是此(说明:本人在前面曾说过R管理员的操作原则上是正确的,“也许存在某些做法问题,但还没有上升到编辑管理不分或者大标题中所说的屡次滥用管理权的高度”,管理员RalfX是在持续的编辑战和违反3RR方针发生后依维基方针维持原先已经达成的决议和共识而已,即使存在某些具体做法问题,但远远比不上Winertai和百乐兔的恶劣行为和态度。对于屡屡的编辑战引发者和破坏原有共识的行为本来就是持续的骚扰,R管理员的操作原则上完全没有问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2:05 (UTC)
另外,既然Winertai的根本目的是打击报复RalfX管理员和整个ACG社群,限制甚至解散ACG专题,而所谓模板上的名称争议只不过是其打击报复的借口或工具而已,关于模板参数的投票明显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争论持续下去;同时Winertai亦毫无诚意进一步获取共识、尊重其他维基人,那也确实没有继续进行下去的必要了。如前所述,现在维基真正要做的是处理扰乱者,恢复维基社群的正常秩序和环境。--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5:16 (UTC)

请大家冷静一下,Flame说的投票,是全体维基人针对该模板的修改投票,不是什么Winertai、RalfX、ALS yulin的投票。提出投票的Flame从来没有提及过解散ACG组之类的话。这里还请Flame尽快组织投票,我一定参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8:27 (UTC)

首先说明的是我无意办个投票去罢免管理员及封禁一名用户,谨此声明。—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5日 (五) 08:51 (UTC)

台湾伟大的“公务员Winertai先生你好,请问你的最终感想发表完了吗?从上面就说你是最终感想,还是忍不住想要再挑起无谓的口水争执吗(别让他人觉得你讲的话都是谎言)?你赞成投票发表意见,后面有必要加上我说话酸溜溜(你看看尽扯些纷争)?毕竟我也没有这个意思,是你自己想太多。再次提醒你请寻其本好吗?不要总是爱扯些事端出来,到底够了没呀?再加上这话题的标题也不是给你讨论“R管理员”,是纯粹针对{{Infobox animanga/name}}模版的争议问题所做的相关投票讨论(重心应该完全放在模板上),竟然“”可以扯到“罢免”管理员?“解散”ACG专题?至少现在当事人百乐兔也没再发表相关性言词,反倒是“非当事人”开始挑起无谓纷争?你觉得这样像话吗?最后再次提醒请寻其本!拜托其他人也是一样,千万别受引诱又忍不住开始辩论。-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14:45 (UTC)

上面有几位开始人身攻击了是吗?如果希望别人的回应是文明的,请同时要求自己。-cobrache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15:06 (UTC)

投票将于Wikipedia talk: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内进行,仍将由Flame主持。特此告知。--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20:25 (UTC)

投票将于Wikipedia talk: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内进行如果你们不想日后再起争端,请将投票放至客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0:17 (UTC)

现在经过一些相对实际的讨论正在修改投票的一些具体内容和规则。由于原先投票页中的参与者表明原投票“治标不治本”,现在正在提出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已有一些动议。附带一提,本人其实对用哪个关系不算很大,但投票页中已提出新的方案。--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3:05 (UTC)

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是一个未经共识的指引。是由某管理员擅自更改模板,将草案直接变为指引,应及时予以纠正。

查阅了该“指引”的修订历史,发现其仅在互助客栈上发起了个投票,而之前未做任何讨论,是由管理员 RalfX(于 2009年10月26日 (一) 20:45)通过修改模板直接将“草案”升级为“指引”。 该行为当属破坏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请有权限的人员将模板恢复为“英文指引|WP:POINT|WP:RL|WP:扰乱” (即2009年10月15日 (四) 13:45的状态)。 详情请参考该讨论页: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_talk:%E4%B8%8D%E8%A6%81%E7%82%BA%E9%97%A1%E9%87%8B%E8%A7%80%E9%BB%9E%E8%80%8C%E6%93%BE%E4%BA%82%E7%B6%AD%E5%9F%BA%E7%99%BE%E7%A7%91 --chehw 2011年7月5日 (二) 19:37 (UTC)

  • 维基百科:共识中明确指出:“当讨论仍争持不下,才适合藉著投票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案,但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因而“投票”不等同于共识。对于要生成一个“方针”这样的重大事件,在之前未经任何讨论的情况下,突然提出了一个断言,却没有作详细说明,并以此开始投票。将该投票结果放在讨论区不到一分钟就立即将“草案”变更为“方针”,使了解这一“草案”的人没有机会表达自已的观点,因而不应认定其有效性。--chehw 2011年7月6日 (三) 07:26 (UTC)
如有大规模反对意见可以取消其指引地位。-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23:58 (UTC)
我觉得这个事件“可能”是中文维基百科不知何时开始的一个坏习惯所致。这个坏习惯就是在寻求共识时,常常“不公告周知”,造成共识基础的薄弱。这个坏习惯“有时”是故意的,其目的不外乎希望加速决策进度、不希望吸引反对者。总之,寻求共识时尽可能公告周知,避免惹人非议。--百楽兎 2011年7月6日 (三) 06:00 (UTC)
互助客栈若不够的话,还有什么地方够呢……--Ben.MQ 2011年7月6日 (三) 06:11 (UTC)
对于一个“草案”,在修订阶段,了解其内容的人只是少数,很多人并不了解详情。不在该“草案”的讨论区提起讨论,真正了解这一草案的人很难有机会知道,而放在互助客栈上,多数人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根本无法表态,直接放在互助客栈中是对本该有资格讨论这一“草案”的人的“不告知”,其结果不能代表共识。 --chehw 2011年7月6日 (三) 07:23 (UTC)
还可以透过公告栏、页首公告…等等。--百楽兎 2011年7月6日 (三) 07: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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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客栈接触面更广,了解和不了解草案的人都能参与。--Gakmo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8:13 (UTC)

参考正在讨论中的共识草案:Wikipedia_talk:共识/英文原版方针:
人多嘴杂。请不要吸引过多的编者参与讨论。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跃参与者间进行的;在网上讨论区,超过这个数量后人们将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当需要更大范围共识时才去寻求更多人参与,否则一个或两个独立编者的加入将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08:39 (UTC)

  • 谢谢书生提供的这个参考, 这更说明了管理员RalfX擅自将未经共识的草案模板修改为方针当属破坏行为。书生上面列出的这个草案中,关于“共识”的形成是这样规定的:
  • 2 共识的形成
  • 2.1 在讨论页形成共识
  • 2.2 征求外部意见以形成共识

当无法通过讨论页讨论时(通常是因为两位编者(或两组编者)无法就议题达成一致看法),维基百科还有几套既定的流程去征询外部编者的意见。 ...

  • 以下是征求外部意见的主要资源:
    • 第三条路(3O)
    • 布告板
    • 请求评议
    • 非正式调解
    • 互助客栈
      • 对于影响深远的争执(绝大多数是有关方针或指引的变更),在互助客栈上留言将带来大量感兴趣的编者。这样可以在整个项目形成广泛的共识。

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顺讨论,而不应被视作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说服性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 2.3 管理员或社群介入
  • 2.4 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
    • 人多嘴杂。请不要吸引过多的编者参与讨论。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跃参与者间进行的;在网上讨论区,超过这个数量后人们将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当需要更大范围共识时才去寻求更多人参与,否则一个或两个独立编者的加入将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维基外的讨论。

    • 游说、Wikipedia:傀儡和真人傀儡。聚集他人参与社群讨论,并企图以此改变讨论结果的任何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尽管你完全可以邀请他人来提出新的看法和观点(这甚至是被鼓励的),但只邀请偏向于某一特定观点的人群,或在邀请时误导他人产生偏见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用自己的其他帐号假装别人发言是不容接受的。向维基百科通告板、维基专题或用户发送中立、信息充足的信息是允许的,不过这一行为也可被理解为试图做票,或妨碍共识形成,这会被视作扰乱性编辑。
    • 倾向性的编辑。持续、积极地寻求某个编辑目标可被视为扰乱,应避免此等行为。只有在编者愿意互相倾听、回应和合作的情况下,共识过程才有助于建设一篇更好的条目。如若编者拒绝任何共识而固执己见,无限期地发表冗长辩论以实现其目标,那么他/她将会破坏掉共识过程。固执己见的人永远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总会有比他/她更加固执的人出现;有社群支持的页面本身才是这场长跑的赢家。
    • 四处张贴、换个管理员来执行和新瓶装旧酒。

“人多嘴杂”指的是没有必要可以扩大讨论的人群范围,并未说少数人可以不经讨论擅自修改方针。参考“2.共识的形成”以及“2.2 互助客栈”的内容可知,该草案的投票根本不能算是形成共识,因而管理员RalfX擅自将未经共识的草案模板修改为方针当属破坏行为。 --chehw 2011年7月6日 (三) 12:26 (UTC)

对您的这番理据一时难以理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13:56 (UTC)
@chehw,根据“1.1 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这是概述,应适用于“2.1”和“2.2”。--Gakmo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1:50 (UTC)
  • 对一般性的条目是可以的,但是对于修改“方针”或“指引”是有严格规定的。请参看任何一条“指引”都会注明“在确保修订符合共识的前提下,您可以自由更新此页。”指引的修订要确保共识,而不是假设共识。况且从以往讨论的历史可以看出,该“草案”升级为“指引”的同时,管理员RalfX将其置于“全保护”状态,不是没有异议和没被回退,而是对异议置之不理和不允许回退,这当属管理员滥权,根本连“假设共识”都不具备。
  • 当需要确保共识形成时,应依照“2 共识的形成”来执行。--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3: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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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共识方针草案大家可以讨论来完善它。但根据当时有效的共识方针见此(录:“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则放置时间可以缩短,比如在互助客栈中放置1周就会引起足够多人的注意,在确保有足够多的编辑者了解这一观点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则共识就达成了。”),共识是达成了。--Gakmo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35 (UTC)

  • 维基百科:共识中明确指出:“当讨论仍争持不下,才适合藉著投票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案,但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因而单纯的“投票”不是共识。像这种未经讨论在互助客栈直接投票,并以此结果放在讨论区不到一分钟即迅速将“草案”升级为“指引”,与此同时还利用管理员权限将其置于“全保护”状态,使他人无法回退该修改,这里存在管理员滥权以及未经共识而修改方针指引的破坏行为。除应及时纠正外,还应追究管理员RalfX的责任,至少应对其行为予以警告。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8:47 (UTC)
    • 用户认同内容,并表示支持,没有出现争持不下;议题在很醒目的地方放置,十多日内有足够多编辑者认同内容并表示支持。我觉得RalfX兄按此执行共识并无不妥。--Gakmo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6:00 (UTC)
      • 当前互助区讨论正好在mob rule问题,“WIKI不是民主实验场”,可参考相关讨论。另外,根据共识方针中的这一条:“当讨论仍争持不下,才适合藉著投票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案,但投票不能代替讨论。”,请问Gakmo仍认为RalfX在执行共识吗?--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8:04 (UTC)
        • 达师兄当时将议题放在客栈没有指明是投票,而在放置于客栈的一周内,没有出现讨论争持不下的情况。--Gakmo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3:03 (UTC)
          • 仅有一个标题,没有任何关于草案的说明。不是“讨论争持不下”,而是根本还没有一个人开始讨论。共识是在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没有讨论,连基础都没有,哪里来的共识?--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03:54 (UTC)
            • 这么说来WP:编辑战是不是要来批评我啊。这些东西在成为正式方针之前就已经作为默认的准则执行了好久了。--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09:27 (UTC)
              • 对不起,Ben先生,您多虑了,我只提观点和意见,不批评人。在WIKI上相互之间的讨论应是针对观点的,您完全没有必要有这方面顾虑呢,随便批评别人是一种自降身份的做法,即使有人恶意推断、出言不逊乃至人身攻击,我会选择提醒对方不要违反方针,顶多批评其具体行为而已,不会对人。如果您希望我给您提一些意见和建议,由于我还没太关注过您以往的记录,能否提供一些链接供我考察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提出意见。 --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18: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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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借类似的例子来说明而已——这两者都是沿用了很久的,并非是从零开始直接讨论,而且互助客栈显然是社群参与度最高的地方,已经足够了。而且到现在也未见任何负面反馈,本段最上面的提议只是为了反对原先的动作而反对,没有提出对内容本身任何实质性的意见批评--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8:40 (UTC)

这里一直在强调的是没有讨论,只有投票,而投票不能取代讨论。况且并非没有争议,将投票结果放入讨论区的当天就有人极力反对:“(-)反对,翻译的紊乱,读都读不懂!这质量还能当正式指引?”,“RalfX 凭什么在把讨论提交到本页后仅一分钟就将原文改成了正式指引,还封锁了页面?”这不是负面反馈吗?
同时请问Ben,您这个“本段最上面的提议只是为了反对原先的动作而反对”断言有何依据? 这里只是指出观点,认为以往的某行为违背了基本方针,应予以纠正,并提出修改意来提起讨论,这不是一个很普通的讨论议题吗?您这两个“反对”是从何而来。有意见而无批评这不是一个良好讨论的开端吗?未见有批评不是好事吗?您为什么反而还苛求呢? --chehw 2011年7月9日 (六) 04:59 (UTC)
绕了一圈……又绕回来了……这个页面最初是2006年建立的,当时就有了一部分讨论,达师所作的是更新了部分内容,同时捡起来当年User:Xiaojeng没有做完的事情。多年以来以之为准,也可视作是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参见机器人方针的制定,是05年初建立,沿用多年后确立为方针,并不需要特殊的“程序”)。--Ben.MQ 2011年7月9日 (六) 14:47 (UTC)
我前面说的“为了反对而反对”那句话的意思是,提出意见的时候应当有建设性,例如指出何处不合理,这样会更有建设性。后面的讨论和苹果派的本意似乎有违,不过讨论了另外的方面也是有价值的--Ben.MQ 2011年7月9日 (六) 15:55 (UTC)

HARL有何不同?当别人有RL该如何沟通?自己又该如何避免有RL

请问骚扰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这二种之间最大明显之处在于哪里不同?过去是否曾有人因为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进而演变成为一种骚扰,最后被封禁起来的呢?人们常会当局者迷之下,往往自以为自己有理(比如说他这么做是为维基百科设想),殊不知自己构成“扰乱”,因而触犯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那么我们该如何对这种人沟通去让他改变或罢手呢?同时我们自己又该如何体察,才不会使自己以为有理,而在别人眼中却成扰乱?--114.26.148.153留言2015年8月1日 (六) 18:04 (UTC)

提起RL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经常因此有人被迫改票。--Liuxinyu970226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01:08 (UTC)

用词

什么叫无聊的条目啊卧操...--使用者:AR讨论页)2017年11月22日 (三) 12:42 (UTC+8)

“的”和“地”的问题

在“示例”中有这样一句话: “理当好好的在删除投票页为条目辩护,指出比起很多别的条目,这一条目的重要性在哪里,列一两个例子。”

“好好的”修饰的是“辩护”,这里应作副词使用,应把“的”改成“地”。我没有权限修改,因为我不是自动确认用户,希望有权限的能来改一下。陈星举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12: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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