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線四星 。為中華民國警察職務階级之一,最高警察首長,佩階三線四星,官等列「警監一階至警監特階」[1],同一般公務員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相當於軍職中將,下級為三線三星(第一序列)

三線四星職務階級識別章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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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依法任職。

主要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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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等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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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簡任十四職等、三線四星(警監特階)中將:海巡署署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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