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芦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一个已撤销的。2013年1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伊芦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同兴镇[1]

伊芦乡
坐标:34°26′17″N 119°19′10″E / 34.43802°N 119.31939°E / 34.43802; 119.31939坐标34°26′17″N 119°19′10″E / 34.43802°N 119.31939°E / 34.43802; 119.31939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灌云县
村级区划单位数
时区北京时间UTC+8
行政区划代码32 07 23 201
电话区号+86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