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順(越南文:Quang Thuận,1460年—1469年)是越南後黎聖宗黎思誠(灝)的第一个年號,共计10年。

光順
1460年—1470年
政权 後黎朝
君主 聖宗黎思誠(灝)
历时 10年
光順後黎朝後黎聖宗黎思誠时期的位置。

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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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順元年(1460年):
  • 光順二年(1461年):
    • 農曆十二月,頒「大誥」,以訓臣民。
  • 光順三年(1462年):
    • 農曆二月,嚴禁拒用銅錢。
    • 農曆四月,定保結鄉試例,又改考試法。
  • 光順四年(1463年):
    • 農曆正月,定三年大比制。
  • 光順五年(1464年):
    • 農曆八月,立例懲罰私自採珠及私鑄銅錢。
  • 光順六年(1465年):
    • 農曆七月,造戶籍,以六年為期,屆時地方長官赴報告人口。
  • 光順七年(1466年):
    • 農曆四月,置五府六部制。
    • 農曆六月,定全國十三道:清化、乂安、順化、天長、南策、國威、北江、安邦、興化、宣光、太原、諒山、中都府。
  • 光順八年(1467年):
    • 設五經博士。
    • 農曆十二月,設宏詞科。
  • 光順十年(1469年):

※以上各項,參見《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皇朝紀·聖宗淳皇帝上》,[1],及翦伯贊《中外歷史年表》。[2]

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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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順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
干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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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散見於《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皇朝紀·聖宗淳皇帝上》,東洋文化硏究所附屬東洋學文獻センター版,639-677頁。
  2. ^ 翦伯贊主編《中外歷史年表》,香港歷史研究所版,585-589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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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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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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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年號:
天興
後黎朝年号 下一年號:
洪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