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磊(1954年11月),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部级官员,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中共重庆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等职务,副总警监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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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1月,刘光磊入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35212部队战士、班长、营部代理书记。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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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退役后,供职于贵州省毕节地区汽车运输公司。1990年,升任贵州省威宁县委副书记、书记。1995年,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7年,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副书记、书记。2004年,升任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晋升副部级。2005年,任贵州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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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刘光磊任重庆市委常委、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书记[1]。2009年3月,不再兼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2]。2012年6月,受到薄熙来案王立军事件的影响,改任重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农工委书记。2013年7月,任重庆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农工委书记。2015年1月21日,当选重庆市政协副主席[3],2018年1月退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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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立军挂帅调查重庆枪杀哨兵案 刘光磊去职. 西部网. [2012-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20). 
  2. ^ 重庆政法委书记刘光磊:九成群众满意重庆政法队伍. 财经网. [2012-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24). 
  3. ^ 刘光磊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 人民网. [2015-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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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范照兵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2013年7月-2015年2月
繼任:
张 鸣
前任:
朱明国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6年11月-2012年6月
繼任:
刘学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朱明国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2006年11月-2009年3月
繼任: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