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机关
(重定向自公安局)
公安机关,或称公安部门,简称公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负责公共安全事务的行政执法部门,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管理机构。但也行使部分非警务的行政许可职能,如户籍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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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 | 为人民服务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
成立时间 | 1954年9月28日 |
司法管辖权 | ![]() |
性质 | |
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前身机构 | |
监督机构 |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公安部警务督察局 |
部门 | 维护公共安全,指导治安保卫 |
组织法规 | |
领导 | |
公安部部长 | 赵克志 总警监 |
警歌 | 《人民公安向前进》 |
职权编辑
规章制度编辑
编制编辑
此外,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等行业系统人民警察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同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双重领导。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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