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悝
生平
编辑汉桓帝即位后,劉悝袭爵为蠡吾侯。147年七月,勃海孝王劉鴻去世,没有儿子。梁太后封刘悝为勃海王,以祭祀刘鸿做他的继承人。
後來劉悝沉湎淫乐,多行不法。北軍中候史弼擔心劉悝再下去會謀亂,因此上書漢桓帝,建議桓帝將劉悝小懲大戒,以免劉悝日後犯了大罪,大獄興起,漢桓帝因為劉悝是自己同父同母的至親弟弟,不忍用史弼的方法。[2]
165年正月,劉悝因为谋逆失敗被擒,有官員上奏漢桓帝要求將劉悝廢為庶民,但漢桓帝不忍心,只是將他贬为瘿陶王[3],癭陶屬鉅鹿郡一小縣,劉悝的食邑大減。漢桓帝又以橋玄善長監察,拜橋玄為鉅鹿太守,劉悝因畏懼橋玄之嚴明執法,於是約束自己,靜息不法行為。[4]
後來橋玄已被調走,劉悝后悔犯事而食邑大減,因此请托中常侍王甫游说桓帝,如果能恢复原来的封国,愿送王甫五千万钱作为谢礼。167年十二月桓帝遗诏恢复劉悝渤海王[5],劉悝認為是兄長自己的意願,並非是王甫的功勞,所以没有给王甫钱,因此王甫非常生氣,於是暗地裡找劉悝的過失。172年王甫诬告刘悝图谋不轨,劉悝被汉灵帝下狱,劉悝自杀。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都死於狱中。王傅、王相以下等官吏,被朝廷以沒有辅导好勃海王劉悝為由全部處死。众人都可怜刘悝。
王妃宋氏是孝靈宋皇后的姑母。宋皇后也间接因为刘悝事件而被诬陷被废,最后冤死。
参考文献
编辑- 《資治通鑑》汉纪
相關條目
编辑前任: 孝王劉鴻 |
东汉勃海王 147年-155年及167年-172在位 |
国除,无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