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毓棠(1914年—2005年3月5日),广东台山人,中华民国外交官,曾历任驻新西兰大使等职。

生平 编辑

毕业于私立燕京大学,获学士学位。后赴美国留学,入哈佛大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央社美国华盛顿分社社员。

1943年,应聘为驻美国大使私人秘书,后任旧金山联合国宪章大会代表张君劢英文秘书。1947年出席印度新德里泛亚会议。1948年,任国立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同年4月,任行政院参事。翌年,赴台编辑“农村复兴委员会”总报告书。1950年,受命派驻日本中国代表团。1955年,奉派出席世界道德重整大会。1956年,任驻温哥华总领事。1961年8月,任驻新西兰使馆参事并代理馆务。1963年6月,任驻新西兰大使,1966年5月去职,旋受聘为美国麦金诺学院政治系教授兼主任。1969年,调驻联合国代表团大使兼高级顾问[1]

1974年退休,回台湾任“中国文化学院中美关係研究所”主任。同年,创办并主编《中美关系英文季刊》。2005年3月5日逝世[2]

荣誉 编辑

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民国人物大辞典. 河北人民出版社. : 2515页. 
  2. ^ 方惠宗; 莊之淵. 前外交大使、文大美國研究所創所所長劉毓棠教授5日辭世. 华夏导报. 2005-03-11 [2021-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7). 
  3. ^ 總統令. 總統府公報 (總統府第三局). 1966-03-25, 第1734號: 1页 [2021-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