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鹽場,為臺灣製鹽總廠臺灣所設的六大鹽場之一,位於臺南市北門區急水溪口以南,三寮灣溪以北、布袋鎮義竹鄉,境內設有洲北與蚵寮兩個場務所,其中包括了歷史可追溯至清朝的井仔腳鹽田(第三代瀨東場)與洲北鹽田(第三代洲北場),以及在日治時期開闢的中洲鹽田王爺港鹽田蚵寮鹽田

井仔腳瓦盤鹽田(瀨東場)

民國89年(2000年),北門鹽場縮編為「七股鹽場北門分場」。民國90年(2001年)北門結束人工曬鹽;但兩年後(2003年)的12月2日,臺南縣政府為發展觀光,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多元就業方案雇工在井仔腳鹽田復曬。[1][2][3]

沿革 编辑

 
1923年日本皇太子裕仁視察北門鹽田

清代 编辑

北門地區在清朝設有兩處鹽場(瀨東、洲北),且一直自清朝統治中期(嘉慶、道光年間)產曬到民國89年(2000年),因此當地鹽工有豐富的曬鹽技術,故常被其他新闢的鹽田聘僱去工作,成為許多鹽村居民的「原鄉」[2]

井仔腳鹽田(瀨東) 编辑

該處鹽田位在北門區永華里,為清代來自佳里區龍安里外渡頭(第二代瀨東場)的李、王、張三姓共140位鹽民於嘉慶23年(1818年)所開闢的第三代瀨東場,由業主們自行產曬。日治時期後,在大正8年(1919年)12月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收購,戰後則成為臺灣製鹽總廠的北門鹽場,產曬到民國89年(2000年)為止,共182年,為臺灣現存歷史最悠久的鹽田[1]。近年該鹽田因臺南縣政府發展觀光,又重新雇工復曬[3]

洲北鹽田(洲北) 编辑

位在北門區北門里一帶,為清道光28年(1848年)鹽民謝做、黃狗勇、王媽公等人所開闢的第三代洲北場,當地人又稱為「舊埕鹽田」(北門里前身北門村的舊名是舊埕村)。該鹽田於大正8年(1919年)為臺灣製鹽株式會社併購,戰後該鹽田則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3]

日治時期 编辑

日治時期在此處先後闢建了「中洲」、「蚵寮」與「王爺港」三處鹽田,但後來五處鹽田最後均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強制併購,只有中洲鹽田有部分土地持有人為保有祖產而拒絕簽約賣地並逃亡,戰後在宗族協助之下,成為少數取回土地的鹽民[2]

中洲鹽田 编辑

位在洲北鹽田南邊,臺南市15號道路東邊,由臺南市學甲區陳姓家族於明治34年(1901年)開闢,初期是業主自行產曬,後來昭和16年(1941年)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強制收購,戰後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

蚵寮鹽田 编辑

位於北門區永隆溝以北,永隆里至蚵寮的鄉道西側,頭港大排以南網寮里東南邊,因日治時期最早是「日本武德會株式會社」所開闢,又名為「武德會鹽田」。該鹽田在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3月動工,大正元年(1912年)7月完工,後來到了大正六年(1918年)8月轉售給板橋林家的林熊徵,隔年(1919年)12月又由臺灣製鹽株式會社收購,戰後該鹽田則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2][3]

王爺港鹽田

該處鹽田位於北門區蚵寮聚落北邊,因附近的沙汕「王爺港汕」而得名。日治時期由北門郡民蔡天祐等81人於大正八年(1919年)3月申請開墾,三年後(1922年3月)完工,部分由業主自行生產,另一部分則租給佃戶產鹽,直到昭和16年(1941年)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強制收購為止,戰後該鹽田則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廢曬後此地形成濕地景觀,冬天會有候鳥前來[3]

戰後 编辑

戰後五處鹽田成為北門鹽場,由洲北場務所與蚵寮場務所管理。民國四十年代(1950年代)起開始對屬於分副式瓦盤的井仔腳鹽田進行改造以提生產量,到了民國58年(1969年)井仔腳鹽田已全部改成集中式瓦盤鹽田,並實施雇曬制。後來因臺鹽逐漸失去競爭力,北門鹽場在民國89年(2000年)北門鹽場縮編成「七股鹽場北門分場」,民國90年(2001年)結束了北門的人工曬鹽,走入歷史。不過近年來為發展觀光,井仔腳鹽田因而復曬[2]

北門鹽田列表 编辑

鹽田名 建設年代 面積 鹽田結構
井仔腳鹽田 1818年 80餘甲 分副式曬鹵瓦盤
後改為集中式
洲北鹽田 1848年 119甲 分副式曬鹵瓦盤
中洲鹽田 1901年 35甲 分副式曬鹵瓦盤
蚵寮鹽田 1910年 88甲 分副式曬鹵瓦盤
王爺港鹽田 1919年 87甲 分副式曬鹵瓦盤
 
整修後的北門洗滌鹽廠

文化資產 编辑

北門井仔腳瓦盤鹽田 编辑

北門井仔腳瓦盤鹽田,為台灣歷史最久的鹽田,2009年8月24日公告為歷史建築。

北門鹽場建物群及周邊古鹽田 编辑

北門鹽場建物群及周邊古鹽田包含北門洗滌鹽工廠及轉運站、專賣局北門出張所和部分北門洲北鹽田,在2009年8月23日被公告為歷史建築。

北門洗滌鹽工廠及轉運站 编辑

專賣局北門出張所 编辑

北門出張所為日治時期專賣局下的單位,負責鹽產銷稅收工作,其最初為台灣總督府於1900年4月設置的「北門嶼鹽務局」,並借用永隆宮的部分空間辦公。1901年6月,改制為「專賣局北門嶼支局」。1906年5月,北門嶼支局廳舍完工。1922年11月,改為「台南專賣支局北門出張所」。1923年1月,北門出張所廳舍及官舍群失火,於是在之後重建,於同年10月完工,目前保存的北門出張所廳舍即為此時完工之建築。1924年12月,獨立為「專賣局北門出張所」,設有王爺港、七股、七股東分室,及井子腳、蚵寮倉庫。北門出張所負責北門郡、曾文郡地區的食鹽販售、取締業務。[4]

二戰後,北門出張所更名為「財政部鹽務總局北門鹽場公署」,於1952年改組成立「財政部臺灣製鹽總廠北門鹽場」,之後再屢經改組,在臺鹽民營化前,為經濟部臺鹽實業公司七股鹽場北門分場。[5]

其他 编辑

戰後六大鹽場之中,只有鹿港鹽場與北門鹽場專供內銷,當時北門鹽場產出的鹽,會送到北門洗滌鹽廠製成精鹽。不過在日治時期,北門地區的鹽曾經由永隆溝用帆船、輪船外銷到日本北海道[3]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前進鹽村

參考來源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張復明、方俊育. 《台灣的鹽業》. 台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8年11月: 84-87頁. ISBN 978-986-6731-20-4. 
  2. ^ 2.0 2.1 2.2 2.3 2.4 蔡炅樵. 《白金歲月台灣鹽》.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005年8月: 54-57頁. ISBN 986-00-2161-9. 
  3. ^ 3.0 3.1 3.2 3.3 3.4 3.5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財團法人鹽光文教基金會. 《台灣鹽業遺址史料回溯與潛力景點開發規畫》. 臺南縣北門鄉: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年份: 115-124頁. ISBN 957-01-9930-X. 
  4. ^ 中國科技大學. 歷史建築北門出張所調查研究暨修復計畫 (PDF).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011 [2021-04-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3-11). 
  5. ^ 北門鹽場建物群及周邊古鹽田.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2021-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