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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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艾和平协议》,英语名称为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是马来亚共产党同马来西亚政府与泰王国政府签署的一项条约,该和平协议签署于1989年12月2日。也象征着马来亚共产党结束了长达41年的武装斗争。[1]
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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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2日合艾和平协议签署仪式 | |
狀態 | 已生效 |
簽署日 | 1989年12月2日 |
簽署地點 | 泰国,宋卡府,合艾市,梨园酒店(Hotel Lee Gardens)7°00′19.6″N 100°28′18.2″E / 7.005444°N 100.471722°E |
簽署者 | 泰王国方面代表: 哇力荣查哇力猜育 阿涅西迪波拉沙沙纳 沙萨丸迪拉沙瓦特 阿纳雅分都 育哈纳雅分都 马来西亚方面代表: 旺西迪 莫哈末哈欣·莫哈末阿里 韩聂夫 马共方面代表: 陈平 阿卜杜拉·西迪 拉昔德·迈丁 |
締約方 | 马来西亚, 泰國 马来亚共产党 |
签署结果 编辑
来源:[2]
1990年和平协议(砂拉越) 编辑
1989年12月2日该协议签署的隔年(1990年10月17日),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与砂拉越政府签署了《和平协议》。类似的是该协议是在合艾协议签署后的隔一年。
参考 编辑
- ^ 《合艾和平協議》•結束馬共41年武裝鬥爭. 星洲日報. [2013-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1).
- ^ 重溫《合艾和平協議》重點. 東方日報. [2013-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