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艾和平協議》,英語名稱為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是馬來亞共產黨馬來西亞政府泰王國政府簽署的一項條約,該和平協議簽署於1989年12月2日。也象徵著馬來亞共產黨結束了長達41年的武裝鬥爭[1]

合艾和平協議
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
1989年12月2日合艾和平協議簽署儀式
狀態已生效
簽署日1989年12月2日
簽署地點泰國,宋卡府,合艾市,梨園酒店(Hotel Lee Gardens)7°00′19.6″N 100°28′18.2″E / 7.005444°N 100.471722°E / 7.005444; 100.471722
簽署者泰王國方面代表:
哇力榮查哇力猜育
阿涅西迪波拉沙沙納
沙薩丸迪拉沙瓦特
阿納雅分都
育哈納雅分都
馬來西亞方面代表:
旺西迪
莫哈末哈欣·莫哈末阿里
韓聶夫
馬共方面代表:
陳平
阿卜杜拉·西迪
拉昔德·邁丁
締約方 馬來西亞 泰國
馬來亞共產黨

簽署結果 編輯

來源:[2]

馬來西亞首相马哈地·穆罕默德說,雖然政府和馬共簽署和平協定,但這項協議並沒有改變馬共的地位,在法律上馬共還是非法及被禁止的組織[3]

1990年和平協議(砂拉越) 編輯

1989年12月2日該協議簽署的隔年(1990年10月17日),北加里曼丹共產黨砂拉越政府簽署了《和平協議》。類似的是該協議是在合艾協議簽署後的隔一年。

參考 編輯

  1. ^ 《合艾和平協議》•結束馬共41年武裝鬥爭. 星洲日報. [2013-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01). 
  2. ^ 重溫《合艾和平協議》重點. 東方日報. [2013-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01). 
  3. ^ 马共重返社会 马哈迪功绩大. 《星洲日報》. 2003年10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年11月24日).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