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县中国名。治所在今江苏省昆山市东北,上海市嘉定区西部亦在娄县境。

娄县始置,属会稽郡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属荆国。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荆国除,娄县属会稽郡。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立刘濞吴王,治荆国旧地,娄县属吴国景帝四年(前153年),吴国废,立刘非江都王,治吴国旧地,娄县属江都国 [1]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江都国废,娄县属会稽郡。莽时,改娄县为“娄治县”,隶会稽郡。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复名娄县,仍属会稽郡。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娄县属吴郡。三国南齐娄县属吴郡。天监六年(507年),分娄县置信义县,属信义郡,又置信义郡治南沙县(今江苏常熟市西北),以信义县属信义郡;旋裁娄县,并入信义县。

注释 编辑

  1. ^ 见《汉书》、《史记》、《晋书》

参考 编辑